2008版对6.2.2条要求作了更改。提出个人理解,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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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9-03-24 19:03:24
1、对6.2.1条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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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Nu:|?(x4{0 标准把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Personnel performing work affecting product quality”改成“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工作的人员Personnel performing work affecting conformity to product requirements”。食品伙伴个性空间J)I0tQt'_P
'_`9}&G.z0 a)我理解,主要理由是2000版6.2条和6.3条《基础设施》和6.4条《工作环境》的要求协调一致。有人会提出,同样第6条,为什么有不同的提法?实际上体系对这三种资源的“能力”要求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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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t4g!n)V&kF3x0 b)联系2008版增加的注: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承担任何任务的人员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产品相对要求的符合性。可以理解。原来2000版就是这样的要求。由于分析6.2条和6.3条、6.4条中的差异,有人会误解成,对人员只要求控制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也就成为直接接触这些工作的人员,没有考虑间接有影响的人员。食品伙伴个性空间'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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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6.2.2.a的更改同6.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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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6.2.2.b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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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什么在6.2.2b条前增加“where applicable”。我把它翻译成“应用时”,也有翻译为“适用时”。我认为翻译“应用时”比“适用时”好。“应用”有客观上必须要用的意思,“适用”是主观上认为适用,或者不适用。那是文字上更加严谨了。说明您应当根据6.2.2.a要求对岗位上的人员进行鉴定,如果不满足要求;确定对这个人加以培训,或者采取其它措施(譬如轮岗、外包、招聘……)以获得必要的胜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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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为什么在6.2.2.b条把“满足要需求”改为“to achieve the necessary competence达到胜任能力”?请大家看看标准第1.1条要求,建立体系的目的就是为了证实和展示有能力……。体系的能力中人是体系固有因素,人的胜任能力就和它对应了。原来“满足需求”的说法不如这样好。原来对组织来说是被动的,需求needs,和competence不同,后者应当按照前者来确定的。通过实践来验证的。要体现持续改进,持续满足需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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