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快照可以作为证据吗?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04-16 1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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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问问的,先百度一下,结果发现有人问了,而且还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法律案例,分享一下吧: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三庭于07年底通过确认百度快照证据效力,对一起著作权侵权案件作出判决,认定被告的侵权行为成立,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500元。原告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通过百度搜索引擎发现被告上海华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网站上刊载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一篇文章,且未向原告支付报酬。原告在进行证据保全时一时打不开被告的网站,但在百度快照中却查到了该篇文章,遂以被告侵犯其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由于百度快照显示的并非网站上的即时内容,且可能不保留网页上的图片等非文本信息,而只显示文本内容,因此百度快照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直接证据引起原、被告的争议。被告认为百度作为搜索引擎网站,其所提供的搜索结果不完全是真实有效存在的网页,因此百度快照不具有直接证据的效力,不能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百度快照是对被收录的相关网页的备份,可在无法打开搜索结果或打开速度较慢时使用,其再现的是收录当时的网页。从百度快照显示的内容看,在涉案文章的下方有被告的企业名称和版权声明,在被告未能证明网页上的内容是由于百度网站发生错误而造成的情况下,百度快照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故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被告的意见不予采纳,作出了前述判决。 (来源: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网站)

TAG: 百度 快照 证据

一品糖的个人空间 一品糖 发布于2009-04-16 12:50:10
现在的问题是另一个:你作为某销售人员在某网站注册了一个会员,但你后来因种种原因离开这个公司了,你公司要求收回你注册的id,你会给他么?理由是什么,如果不给,理由又是什么?
土豆等你来! 土豆烧牛肉 发布于2009-04-16 13:11:37
上网查了一下相关资料,发现咱们国家对于搜索引擎能否作为法律证据的相关条款好像没有明确的规定。

网上搜到的:从客观上看,搜索引擎的缓存是由服务器自动在互联网上抓取的,其内容的真实性比较可靠,但由于现行的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此问题争议较大,可以引伸出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对于互联网上的网页内容,只有被公证保存才能作为证据使用。搜索引擎的缓存页面不是原始网页,不属于合法的证据形式,因此,不具备证明力。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搜索引擎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在其与诉讼双方没有利害关系的前提下,其法律地位属于独立第三方,其服务器上缓存的内容显然具有客观性,因此,应当赋予其一定的证明力。
rainsunny8651的个人空间 rainsunny8651 发布于2009-04-16 13:12:45
噢?!
进来学习学习
35404923的个人空间 35404923 发布于2009-04-16 14:12:53
啊哈
进来看下了解下!
yuhanbinqc的个人空间 yuhanbinqc 发布于2009-04-16 14:20:14
进来学习的。真是比较棘手的问题。
茗道春秋的个人空间 茗道春秋 发布于2009-04-16 14:22:08
了解一下,还不太明白的
马家园 xiaow163 发布于2009-04-16 14:22:32
著作权这事可以有效
马家园 xiaow163 发布于2009-04-16 14:22:58
每天中午CCTV1《今日说法》很不错
瘦石札记 瘦石 发布于2009-04-16 15:59:46
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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