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朗可赏月,气清好做人
阴沟里翻船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1-02 12:47:51 / 个人分类:杂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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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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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生活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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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缺三 发布于2008-01-02 13: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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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应该有负责任的吧,员工辞职了,收据不用上交的啊。应该是他们管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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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pxq1 发布于2008-01-02 13: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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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怎么说报社也承认是他们的员工,你即使怎么警惕也不可能知道别人的员工要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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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树 发布于2008-01-02 13: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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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不胜防啊!
我想再去骗你可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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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jian921 发布于2008-01-02 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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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追究报社的责任
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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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xin 发布于2008-01-02 15: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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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可能那人给你订报时并没有辞职,只是利用假收据行骗。
发行站的投递员流动性比较大,所以还是到发行站办理订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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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huang 发布于2008-01-02 17: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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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报社投诉看一下了,现在服务还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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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酪 发布于2008-01-02 17: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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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只要公章是真的,就可以要求报社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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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linxu发布于2008-01-02 19: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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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土啊!俺都是在邮局定的,100%保险!!还是年轻,没经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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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淡风清 发布于2008-01-02 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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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防不胜防的
以后不管是半买半送,还是全送
凡是主动上门的业务一概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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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mate 发布于2008-01-06 0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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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就这样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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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缺三 发布于2008-01-06 1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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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土赶紧来写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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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jun发布于2008-01-06 1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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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给我的盖有羊城晚报红章的收据也早就作废了
这个事件也可以运用我国民法上举证倒置原则,就是让收费站证明自己在这件事情上没有过错,可以从一下几点考虑:
1.发行站如何证明收据已经作废;
2.作废收据,有没有进行告知;
3.只要能证明,收据确实是发行站开出的(拿之前的收据相对照,或是找到另外没有作废的收据相对照),并且收费站在作废收据的时候没有进行相应的告知行为,那就应由收费站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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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e 发布于2008-01-06 1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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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站说收据作废就作废了?
只要羊城晚报的公章没有作废就可以找他们理论,找发行站不能解决就直接找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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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淡风清 发布于2008-01-06 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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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呢?不是就这样了事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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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Swallow 发布于2008-01-06 18: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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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都经过几天啦
不知结果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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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土仔 发布于2008-01-07 2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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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俺那天拿出07年的收据来对比,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还真是有区别!07年的收据还多一个“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征顶专用章”。我狂晕~~哪来这么多专用啊!!大家仔细对比一下,是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不过,隔了一年多谁记得啊!!那天俺打电话过去问情况,发行站的人说那个人收钱的时候还在干,收了钱就走人了。他们也被骗了,他们也报案了。他们正在收集订户资料打算补回我们的报纸。今天才开始补的。多谢大家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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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Swallow 发布于2008-01-08 1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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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的 发行站也是受害者
骗子真是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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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钓夫 发布于2008-01-08 12: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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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我冰雪聪明一世...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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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淡风清 发布于2008-01-08 13: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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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集团
还是家信和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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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夏 发布于2008-01-08 16: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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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决了 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