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料采购验收标准
一、 目的
为有效的指导采购验收
工作,确保采购物资满足生产需要,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
二、范围
适应于我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各类物资的采购、验收。
三、职责
品管部负责编制《物资采购验收标准》,采购部负责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物资的采购,采购人员在分供方货源处参照验收标准对采购物资逐项进行验证,入厂后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由仓储保管员清点入库。
四、内容
1、原辅料分类
原辅料分为:蔬菜类、面粉类、淀粉类、调味品类共计4类。
2、蔬菜类原料验收标准:
2.1卷心菜(椰菜、大头菜)
2.1.1检验依据:NY583-2002
2.1.2感官检验:叶球紧实,手感压硬实、叶球底部空隙小,外短缩茎长度≤2CM,色泽正常,表面有光泽、不脱水、无皱缩、质地脆嫩。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裂球现象,无腐烂、无异味、无抽薹、烧心现象。
2.1.3卫生指标:(参考欧盟农药残留标准)
序号 项目 指标(mg/kg)
1 乙酰甲胺磷(acephate) ≤2.0
2 苯菌灵(benomyl) ≤0.1
3 多菌灵(carbendazim) ≤0.1
4 B-氟氯氰菊酯(beta-cyfluthrin) ≤0.2
5 高氯戊菊酯(esfenvalerate) ≤0.05
6 异菌脲(iprodione) ≤5
7 甲胺磷(methamidophos) ≤0.5
8 炔死稗(propyzamide) ≤0.02
9 噻菌灵(thiabendazde) ≤0.05
10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0.01
注1:出口产品按进口国要求进行检测。
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
2.1.4抽检方法:每次进货卸车过程中从不同位置随机抽样。
2.1.5每批次按总重量的3‰-5‰抽验。
2.1.6检验方法;用刀沿叶球中线剖开后进行感官检验。
2.1.7检验规则:
2.1.7.1对于有蔬菜备案基地的供应商要求随货提供蔬菜的农残检测报告,供应商备案登记证明、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2.1.7.2无备案基地的供应商,必须按照卫生指标进行相关农残项目的检测,如检测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所有的蔬菜做退货处理。
2.1.7.3供应商提供的蔬菜进厂后,每3000kg抽检一次,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农残指标的检测,并进行核销使用。
2.1.7.4检验人员根据不同的供应商,做好原料进厂标识的管理,如:产地、原料批次号、基地备案登记号等。
2.2圆葱(洋葱)
2.2.1检验依据:无公害食品 洋葱农业行业标准
2.2.2感官检验:成熟适度、脆嫩、干燥、洁净、无鳞芽、具有该品种的正常滋味和气味。无明显缺陷(包括软腐、异味、冷害、冻害、病虫害及机械伤)。
2.2.3卫生指标:(参考欧盟农药残留标准)
序号 项目 指标(mg/kg)
1 苯菌灵(benomyl) ≤0.1
2 多菌灵(carbendazol) ≤0.1
3 灭菌安(benalaxyl) ≤0.2
4 乙烯利(chlorethephon) ≤0.05
5 抑芽丹(maleichydrazide) ≤10
6 毒死蜱(chlorpyrifos) ≤0.05
7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0.5
8 氯氰菊酯(cypermethrin) ≤0.1
9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 ≤0.1
注1:出口产品按进口国要求进行检测。
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
2.2.4抽检方法:每次进货卸车过程中从不同位置随机抽样。
2.2.5每批次按总重量的3‰-5‰抽验 。
2.2.6检验方法;用刀沿洋葱中线剖开后进行感官检验,用鼻嗅的方法检查气味和异味,用品尝的方法检测滋味。
2.2.7检验规则:
2.2.7.1对于有蔬菜备案基地的供应商要求随货提供蔬菜的农残检测报告,供应商备案登记证明、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2.2.7.2无备案基地的供应商,必须按照卫生指标进行相关农残项目的检测,如检测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所有的蔬菜做退货处理。
2.2.7.3供应商提供的蔬菜进厂后,每3000kg抽检一次,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农残指标的检测,并进行核销使用。
2.2.7.4检验人员根据不同的供应商,做好原料进厂标识的管理,如:产地、原料批次号、基地备案登记号等。
2.3土豆(马铃薯)
2.3.1检验依据:无公害食品 马铃薯农业行业标准
2.3.2感官检验:薯形较好,大小均匀,块茎表面光滑,清洁,不干皱,无明显缺陷(包括病虫害、绿薯、畸形、冻害、裂薯、黑心、空腔、腐烂、机械伤、发芽薯块)。
2.3.3卫生指标:(参考欧盟农药残留标准)
序号 项目 指标(mg/kg)
1 抑芽丹(maleichydrazide) ≤50
2 毒死蜱(chlorpyrifos) ≤0.05
3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0.01
4 灭菌安(benalaxyl) ≤0.05
5 三氯杀螨醇(dicofol) ≤0.02
6 乙拌磷(disulfoton) ≤0.02
7 异菌脲(iprodione) ≤0.02
8 多菌灵(carbendazim) ≤0.1
9 噻菌灵(thiabendazde) ≤5
10 虫螨磷(pirimiphos-mtthyl) ≤0.05
注1:出口产品按进口国要求进行检测。
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
2.3.4抽检方法:每次进货卸车过程中从不同位置随机抽样。
2.3.5每批次按总重量的3‰-5‰抽验 。
2.3.6检验方法; 用目测法进行品种特征、薯形、均匀程度、清洁、腐烂、干皱、病虫害、绿薯、畸形、冻害、裂薯、机械伤、发芽等项目的检测。黑心、空腔应剖开检测。
2.3.7检验规则:
2.3.7.1对于有蔬菜备案基地的供应商要求随货提供蔬菜的农残检测报告,供应商备案登记证明、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2.3.7.2无备案基地的供应商,必须按照卫生指标进行相关农残项目的检测,如检测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所有的蔬菜做退货处理。
2.3.7.3供应商提供的蔬菜进厂后,每3000kg抽检一次,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农残指标的检测,并进行核销使用。
2.3.7.4检验人员根据不同的供应商,做好原料进厂标识的管理,如:产地、原料批次号、基地备案登记号等。
2.4胡萝卜(三红胡萝卜)
2.4.1检验依据:NY 5084-2002
2.4.2感官检验:品种为三红胡萝卜、大小一致、成熟适度、根形正常、清洁、无明显缺陷(缺陷包括异味、腐烂、病虫害、机械伤)。
2.4.3卫生指标:(参考欧盟农药残留标准)
序号 项目 指标(mg/kg)
1 毒死蜱(chlorpyrifos) ≤0.05
2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0.01
3 氯苯胺(chloraniline) ≤0.1
4 多菌灵(carbendazim) ≤0.1
5 甲基内吸磷(demeton-s-methyl) 不得检出
6 代森锰锌(mancozeb) ≤0.05
7 甲霜灵(metalaxyl) ≤0.01
注1:出口产品按进口国要求进行检测。
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
2.4.4抽检方法:每次进货卸车过程中从不同位置随机抽样。
2.4.5每批次按总重量的3‰-5‰抽验。
2.4.6检验方法; 胡萝卜的成熟度、根形、清洁、腐烂、病虫害、机械伤等感官要求用目测法检测。异味用嗅的方法检测。
2.4.7检验规则:
2.4.7.1对于有蔬菜备案基地的供应商要求随货提供蔬菜的农残检测报告,供应商备案登记证明、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2.4.7.2无备案基地的供应商,必须按照卫生指标进行相关农残项目的检测,如检测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所有的蔬菜做退货处理。
2.4.7.3供应商提供的蔬菜进厂后,每3000kg抽检一次,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农残指标的检测,并进行核销使用。
2.4.7.4检验人员根据不同的供应商,做好原料进厂标识的管理,如:产地、原料批次号、基地备案登记号等。
2.5速冻青刀豆
2.5.1检验依据:NY 5084-2002
2.5.2感官检验:冷冻青刀豆应保证鲜嫩、色泽亮绿,条形均匀、细长、无斑点、无病虫害、无其他污染。
2.5.3卫生指标:参考供应商出口国卫生指标控制要求。
2.5.4抽检方法:100箱(袋)以下抽样3箱(袋);每超过100箱(袋)加抽样1箱(袋)现场开箱检查。
2.5.5检验方法:开箱进行感官检验, 无风干、结块现象。取2kg进行水分检测,
含水量计算公式:(包装标示重量-冷冻后称量重量)*100%
包装标示重量
2.5.6 检验规则:
(1)杂质
恶性杂质:玻璃、蟑螂,呈针状、刀片状较锋利的金属、瓷瓦、石头及其他能对人体造成直接伤害的杂质不得检出;
一般杂质:小草、毛发、线绳、小虫等10件以下/20kg;
2.5.7包装:采用内塑料袋、外纸箱或内塑料袋、外编织袋包装,内袋应清洁无毒,外箱(袋)整洁完整,封口良好。
2.5.7.1对于有蔬菜出口资格的供应商要求随货提供青刀豆的农残检测报告、出具换证凭单、供应商备案登记证明、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2.5.7.2无备案基地的供应商,必须按照卫生指标进行相关农残项目的检测,如检测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所有的原料做退货处理。
2.5.7.3供应商提供的蔬菜原料进厂后,每3000kg抽检一次,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农残指标的检测,并进行核销使用。
2.5.7.4检验人员根据不同的供应商,做好原料进厂标识的管理,如:厂家、原料批次号、生产日期、数量等。
3、面粉类验收标准:
3.1抽样方法:每次进货卸车过程中从不同位置随机抽样
3.2抽样数量:1吨以下取3袋;每增加1吨加取1袋。
3.3检验方法:抽样现场开袋目视、称量检查。
3.4依据标准
小麦粉参考标准GB1355-86,面筋质≥26%,水分≤14.0%
高筋小麦粉参考标准GB8607-88,面筋质≥30%,水分≤14.5%
低筋小麦粉参考标准GB8608-88,面筋质≥24%,水分≤14.0%
3.5检验规则:
3.5.1感官指标:颜色较淡,气味、口味正常、无虫、无霉味、无杂质、无结块现象,恶性杂质:玻璃、刀片状较锋利的金属、瓷瓦、石头及其它能对人体造成直接伤害的杂质不得检出;一般杂质:≤0.02%。
3.5.2面粉包装:参考《食用淀粉包装、标志、运输、储存标准》ZBX08001-87。
a 包装袋为符合
食品卫生法要求的白细布(棉或化纤)、纸、聚乙烯复合膜或塑料编织袋;
b 清洁干净---未被面粉以外的其它物品所玷污,无异味,符合
食品卫生条件;
c 完整坚固---袋口缝制均匀,粘和严密,不破漏;
d 外包装上有厂名、地址、品名、净重、产品标准号等。
3.5.3原料进厂后,随货提供供应商的检测报告包括微生物、理化指标等。进厂的每5000kg面粉抽检一次,做微生物指标检测以及水分检测,如发现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做退货处理。
4、淀粉类验收标准:
4.1抽样方法:每次进货卸车过程中从不同位置随机抽样。
4.2抽样数量:1吨以下取3袋,每增加1吨加取1袋。
4.3检验方法: 抽样现场开袋目视、称量检查
4.4依据标准:马铃薯淀粉,参考标准GB8884—88
4.5检验规则:
4.5.1感官指标:颜色较淡,气味、口味正常、无虫、无霉味、无杂质、无结块现象,恶性杂质:玻璃、刀片状较锋利的金属、瓷瓦、石头及其它能对人体造成直接伤害的杂质不得检出;一般杂质:≤0.02%。
4.5.2淀粉包装:参考《食用淀粉包装、标志、运输、储存标准》ZBX08001-87。
a 包装袋为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的白细布(棉或化纤)、纸、聚乙烯复合膜或塑料编织袋;
b 清洁干净---未被面粉以外的其它物品所玷污,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条件;
c 完整坚固---袋口缝制均匀,粘和严密,不破漏;
d 外包装上有厂名、地址、品名、净重、产品标准号等。
4.5.3原料进厂后,随货提供供应商的检测报告包括微生物、理化指标等。进厂的每5000kg淀粉抽检一次,做微生物指标检测以及水分检测,如发现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做退货处理。
5、调味品类验收标准:
5.1酱油:
5.1.1参考标准:GB2719-1996
5.1.2感官指标:具有正常酱油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得有酸、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无沉淀、无异味、无霉花浮膜。
5.1.3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高盐稀态发酵酱油
(含固稀发酵酱油) 低盐固态发酵酱油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g/100ml≥ 15.00 13.00 10.00 8.00 20.00 18.00 15.00 10.00
全氮(以氮计), g/100ml≥ 1.50 1.30 1.00 0.70 1.60 1.40 1.20 0.80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g/100ml≥ 0.80 0.70 0.55 0.40 0.80 0.70 0.60 0.40
5.1.4其他指标:铵盐的含量不得超过氨基酸态氮含量的30%。
5.1.5规格及重量: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包装:a瓶子清洁干净、无污染、无异味,不破漏,符合食品卫生条件;
B标签上上有厂名、地址、品名、净重、产品标准号等。
5.1.6抽样方法:按进货量的件数,每100件抽三件,每超过100件追加一件。开瓶进行目视检查。
5.1.7检验规则:
5.1.7.1开瓶进行目视感官检验,通过鼻嗅确定酱油的气味和异味,品尝酱油的味道。
5.1.7.2供应商随货提供原料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等项目。
5.2植物油
5.2.1参考标准:GB2716-88
5.2.2感官指标: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无其他酸败味及异味。
5.2.3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酸价 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油、胡麻油、菜油、麻油、玉米胚芽油、米糠油 ≤4
棉籽油 ≤1
过氧化值meg/kg 再生油、葵花油、米糠油
/
≤20
菜籽油、大豆油、胡麻油、玉米胚芽油、棉籽油、麻油、茶油 ≤12
羰基价 ≤20meg/kg
浸出油溶剂残留量 ≤50mg/kg
棉籽油中游离棉酚 ≤0.02%
砷 (以AS计) ≤0.1mg/kg
黄曲霉毒素B1 花生油 ≤20μg/kg
其他植物油 ≤10μg/kg
苯并[a]芘 ≤10PPb
5.2.4规格及重量: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包装:a瓶子清洁干净、无污染、无异味,不破漏,符合食品卫生条件;
B标签上有厂名、地址、品名、净重、产品标准号等。
5.2.5抽样方法:按进货量的件数,每100件抽三件,每超过100件追加一件。开瓶进行目视检查。
5.2.6检验规则:
5.2.6.1开瓶进行目视感官检验,通过鼻嗅确定植物油的气味和异味,品尝植物油的味道。
5.2.6.2供应商随货提供原料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等项目。
5.2.6.3如果是大豆色拉油,需要供应商提供原料大豆是否是转基因大豆的证明材料。
5.3芝麻油
5.3.1参考标准:GB1534-87
5.3.2感官指标:具有浓郁的芝麻油香味,无异味、透明,允许微浊;如香味不浓,可进行理化检验
5.3.3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色泽(罗维朋比) 黄色香油 70
红色小磨香油 ≤11
红色机制香油 ≤12
水分及挥发物% ≤0.10
杂质% ≤0.10
酸价,mgKOH/g ≤3.0
5.3.4卫生项目按GB2761-81《食用中黄曲霉毒素B1允许量许标准》,GB5127-85《食品中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允许残留量标准》执行。
5.3.5规格及重量: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包装:a瓶子清洁干净、无污染、无异味,不破漏,符合食品卫生条件;
B标签上有厂名、地址、品名、净重、产品标准号等。
5.3.6抽样方法:桶装芝麻油样品的扦取按照GB5524-85《植物油脂检验 扦样、分样法》执行。瓶装芝麻油按照1%-3%的比例随机抽样。
5.3.7检验规则:
5.3.7.1开瓶进行目视感官检验,通过鼻嗅确定芝麻油的气味和异味,品尝芝麻油的味道,无麻口现象。
5.3.7.2供应商随货提供原料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酸价等项目。
5.4料酒
5.3.1参考标准:SB/T10416-2007
5.3.2感官指标:色泽浅黄或红褐色,有光泽,具有调味料酒特有的醇香,香气协调,滋味纯正、无异味,清凉透明、允许有微量聚集物。
5.3.3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酒精度(20℃)/%vol ≥10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g/l) ≥0.2
总酸(以乳酸计)/(g/l) ≥5.0
食盐(以氯化钠计)/(g/l) ≥10.0
5.3.4卫生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铅、甲醛、二氧化硫应符合GB2758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5.3.5规格及重量:符合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包装:a瓶子清洁干净、无污染、无异味,不破漏,符合食品卫生条件;
B标签上有厂名、地址、品名、净重、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等。
5.3.6抽样方法;瓶装料酒按照1%-3%的比例随机抽样。
5.3.7检验规则:
5.3.7.1开瓶进行目视感官检验,通过鼻嗅确定料酒的气味和异味,品尝料酒的味道,无麻口现象。
5.3.7.2供应商随货提供原料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氨基酸态氮等项目。
5.5食盐
5.5.1参考标准:GB2721-1996
5.5.2感官指标:白色、味咸,无可见的外来杂物,无苦味、涩味,无异臭。
5.5.3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氯化钠(以干基计),% ≥97
水不溶物,% ≥
普通盐 ≤0.4
精制盐 ≤0.1
硫酸盐(以SO4计),% ≤2
氟(以F计),mg/kg ≤2.5
镁,% ≤0.5
钡(以Ba计),mg/kg ≤15
砷(以As计),mg/kg ≤0.5
铅(以Pb计),mg/kg ≤1
食品添加剂
碘化钾、碘酸钾(以碘计),mg/kg 按GB2760规定
按GB14880规定
5.5.4规格及重量:符合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包装:a瓶子清洁干净、无污染、无异味,不破漏,符合食品卫生条件;
B标签上有厂名、地址、品名、净重、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等。
5.5.5抽样方法;袋装按照1%-3%的比例随机抽样。
5.5.6检验规则:
5.5.6.1开袋进行目视感官检验,通过品尝确定食盐的味道。
5.5.6.2供应商随货提供原料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理化指标等项目。
5.6味精
5.6.1参考标准:GB2720-1996
5.6.2感官指标:具有正常味精的色泽、滋味,不得有异味及杂物。
5.6.3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谷氨酸钠,% ≥80
砷(以As计),mg/kg ≤0.5
铅(以Pb计),mg/kg ≤1
锌(以Zn计),mg/kg ≤5
5.6.4规格及重量:符合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包装:a包装袋清洁干净、无污染、无异味,不破漏,符合食品卫生条件;
B标签上有厂名、地址、品名、净重、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等。
5.6.5抽样方法;袋装按照1%-3%的比例随机抽样。
5.6.6检验规则:
5.6.6.1开袋进行目视感官检验,通过品尝确定味精的味道。
5.6.6.2供应商随货提供原料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理化指标等项目。
5.7糖
5.7.1参考标准:GB/317-2006
5.7.2感官指标:糖的晶粒均匀,干燥松散,颜色洁白,无带色糖粒,质地绵软、其水溶液味甜、纯正,无异味及异物;
5.7.3理化指标:蔗糖分≥99.8%,还原糖分≤0.03%,电导灰分≤0.02%,干燥失重≤0.05%,不溶于水杂质≤10mg/kg。
5.7.4其他指标:二氧化硫(以SO2计)≤6mg/kg;白砂糖的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酵母菌、霉菌、螨等项目的指标应符合GB13104的要求。
5.7.5规格及重量: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5.7.6包装:a内外包装袋清洁干净、无污染、无异味,不破漏,符合食品卫生条件;b外包装上有厂名、地址、品名、净重、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等。
5.7.7抽样方法:按进货量的件数,每100件抽三件,每超过100件追加一件。开袋进行目视检查,并索要厂家的检测报告。
5.8胡椒粉
5.8.1参考标准:GB/T1351-2004
5.8.2感官指标:粉末状物体,色泽呈淡黄青灰色或棕褐及灰黑混合色,无外来杂质,无受潮结块现象,具有新鲜刺鼻的辛辣气味,无异味包括哈喇味和霉味。
5.8.3理化指标:细度的测定:按GB/T12729.4规定执行。水分的测定:按GB/T12729.6规定执行。灰分的测定:按GB/T12729.7规定执行。
5.8.4规格及重量: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5.8.5包装:a内外包装袋清洁干净、无污染、无异味,不破漏,符合食品卫生条件;b外包装上有厂名、地址、品名、净重、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等。
5.8.6抽样方法:按进货量的件数,每100件抽三件,每超过100件追加一件。5.8.7检验规则:开袋立即嗅辨气味,应正常,无异味,尝其内容物应有强烈的辛辣刺激味。在室温或明亮无眩目条件下,将内容物倒入白瓷盘中,平摊开来,观察其形态应均匀,呈自由流动状态,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5.8.8做好原料批次管理,详细记录批次号、生产日期等,并索要厂家的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