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郑筱萸又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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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5-30 16:14:26
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郑筱萸是全国医药管理系统的一把手,在维护国家药品监管的正常工作秩序,防止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的旗号下搞权钱交易,最后受损失的是人民和国家的公信力,老百姓见了伤心,可悲!可悲啊!!
在国家行政许可机关中,象郑筱萸这样的贪官不知有多少个,(上面的高官我不清楚),但底下的行政审查和监管人员的腐败到处可见,我可以这样讲,凡是有许可的事项就有腐败现象发生,只是有大小不同的差别。食品监管工作也是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的大事,但是在这大事上有人(监管机构的领导)就讲,过去几十年来这样管没有出大事,现在也不会出事的。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我们的公务员们都争着去干这事,因为可以捞好处,许可对象只要少花人民币什么都可以,到头来,一害人民,二害国家,三害自己。哎!那又怎么样呢?人民照样要生活,国家照样在运转。
我们的食品安全状况又怎么样呢?大家可以看一看实质的东西吧!我不想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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