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奶协怎么啦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4-24 10: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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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奶协对《液态奶》和《酸牛奶》新国标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粤奶协函[2007]06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最近,我们获悉由国标委提出,由全国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起草和修订的《液体乳》和《酸牛乳》两个国家标准已进入征求专家意见阶段。广东奶协从非正式渠道获得两个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于200726专门召开会议,组织省内奶业企业和高校的部分专家,对上述标准进行认真学习与讨论,广泛征求专家们的意见。会议前后也有部分企业和专家通过书面形式向广东奶协传来了他们的意见。企业代表和专家们对政府制订和修改乳品国家 标准都表示支持,认为不断提高与完善乳品标准,对提高我国乳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他们普遍反映,新标准与原有国家标准相比,似乎没什么进步,反而在许多方面是倒退了。这实在令他们困惑不解。然而问题最大的似乎是,修改后的标准中专业术语定义欠准确,概念也不够清,感官指标缺失,安 全指标被取消,将会使标准陷入难于执行,消费者利益无法保证的局面。这些似乎已与修订国家标准应遵循的原则相违背。现将代表和专家们的意见汇报如下:

  一、用《液体乳》标准代替原国家标准GB5408.11999《巴氏杀菌乳》和GB5408.21999《灭菌乳》两标准的做法欠妥。巴氏 杀菌乳和灭菌乳是原料和加工工艺完全不同的两类乳制品,将它们归入同一标准有违常理。而且,根据国际乳业联合会(IDF)的定义,液体奶(液态奶)是巴氏 杀菌乳、灭菌乳和酸乳三类乳制品的总称,我国若采用只包括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的《液体乳》作为国家标准,将会使中国乳业因产品分类与国外不同而无法与世界乳业进行交流。

  代表和专家们认为不宜将《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两个标准合并成一个《液体乳》标准,有部分专家甚至认为,应单独制定以奶粉为原料的液态奶(包括原有部分灭菌乳和酸牛乳)的标准,不能让其与以生鲜奶为原料的产品共用一个标准和相同的产品名,让消费者更容易将不同类型的产品区分开来。

  二、标准中关于纯乳的定义与常理相悖。标准将以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部分脱脂或脱脂,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 成的产品称为纯奶,这与原国家标准灭菌乳不得添加辅料的规定有冲突,也与常理相悖。添加了外源物的牛奶怎能称呢?这不是等于将企业目前在巴氏奶、 灭菌纯牛奶中添加增稠剂、乳化剂和香精等添加剂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合法化吗?

  三、两个标准均取消了原料要求感官指标等相关章节以及硝酸盐、亚硝酸盐和防腐剂等技术指标,这既对消费者不负责任,也对中国奶业的健康发展不利。

  乳制品标准无原料要求,如果生产企业使用不合格的原料奶和奶粉,或即将过期甚至已过期的乳制品作原料,质监部门凭什么进行监督?没了源头的控制,乳品质量和安全将无法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也会受到侵害。

  取消感观指标可能会带来更多问题。食品的感官指标是判断产品质量最直接、最简单的指标,当一种乳制品与它应有的色泽、风味、质地不相符时即可判为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往往也是凭这些简单的指标来判断牛奶的好坏。如果取消这些指标,就失去了判断产品质量的最实用方法,不合格产品就可能会被判为合 格产品。另外,取消感官指标也给不法企业乱加添加剂改变产品风味提供了方便之门。企业可随意添加辅料改变牛奶风味、质地和口感。这样,乳制品的质量安全就缺乏了基本的保证。

  《液体乳》标准取消了原灭菌乳中不得添加防腐剂的规定,这是否意味着今后生产企业可在灭菌乳中使用防腐剂?若这样,将是对消费者健康的不负责。有部分代表和专家们认为,为了消费者的健康,不但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不应允许添加防腐剂,酸牛奶和其他乳制品也不应允许添加防腐剂。

《液体乳》标准中取消了原国家标准中硝酸盐、亚硝酸盐等质量指标,将降低乳制品的安全标准。在目前我国奶源质量普遍比较差,原料奶掺杂掺假还很严重的情况下,取消这些指标将会导致乳品厂放松对奶源质量的监控,从而危及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他们认为,不但不应取消原有的这些安全指标,相反还须在标 准中增加常见掺杂掺假项目的检测方法,如掺植脂末、香精、甘氨酸、水解蛋白等等的检测方法。

  四、新标准中对乳脂率、杂质等技术指标的修改似乎欠合理。纯液体乳和纯酸牛乳部分脱脂乳乳脂率均改为0.5-3.0%,标准的范围似乎太大,且 处于标准两个极端的产品与脱脂乳(<0.5%)或全脂乳(3.1%)没有实质性差别,已失去产品分类的意义,且容易造成误导消费者的不良后果。

  调味乳取消原标准杂质含量指标(2ppm),可能会导致这类产品质量下降或缺乏质量安全保障。但《液体乳》标准将原标准中的杂质指标2ppm改为0.25ppm,专家们认为这似乎没有必要,而且在实际生产中恐怕许多企业也难于做到。

  在新的《酸牛奶》标准第5技术要求中检测项目为乳蛋白质,这与原标准不同,原标准的检测项目为蛋白质。现改为检测乳蛋白质,但却没有给出具体的检测方法。

  另外,两个新标准中的非脂乳固体检验,若按照GB5409方法检验得出的非脂乳固体包含了添加辅料中的非脂物质,这与标准术语的定义不相符。

  《酸牛乳》没必要设杀菌酸牛乳。新《酸牛乳》标准中将发酵酸牛奶产品分为杀菌与未杀菌两类,酸牛乳杀菌既破坏了牛奶的营养,又增加了能耗,无论从营养还是环保的角度来看都是不值得推广的产品。国家不能因为某些企业的利益而制定出这种对消费者和社会不利的标准。

  该增加而没增加的内容:

  1、应增加对乳制品热处理强度的规定和检测方法。热处理强度与乳制品营养物质的损失有直接关系,处理强度越大,营养损失越多。世界先进国家对乳制品加工的热处理强度都有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相应的检测标准。而《液体乳》和《酸牛乳》新标准中却没有相关的规定和检测方法。这不利于规范目前乳品行业 普遍存在的不顾牺牲乳品质量随意提高热处理强度的行为。

  2、《液体乳》标准的卫生标准仅包括铅、无机砷、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对其他重金属、农药和抗菌药物残留等则没提及,这与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两个国家新标准的确存在不少问题与缺陷,它们不但不利于我国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不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也不利于我国乳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这些问题的出现恐怕与专家的专业性和代表性不够强不无关系,因此,我们建议重新成立更有专业 性和代表性的标准修订小组,对原有国家标准作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与我国的乳品标准与国际接轨。

 

以上意见,仅供参巧。

  广东省奶业协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液态奶酸牛奶标准意见

  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办公厅、回良玉副总理、发改委、农业部、卫生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广东省质监局、中国奶业协会

  广东省奶业协会秘书处20073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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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gen的个人空间 jogen 发布于2007-04-24 10:45:51
广东奶协几年前发起鲜奶标志认证,极力代表生鲜乳厂家利益值得敬佩;但刻意诋毁UHT乳的做法不够地道,而且有强词夺理之嫌。叫板国标委的禁鲜令最后还是碰壁
从这篇意见函可以看出奶协的火药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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