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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与婴幼儿慎食芦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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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9-02-24 20:08:12
/ 个人分类:食品常规知识
孕妇与婴幼儿慎食芦荟食品
19日卫生部等6部门出台规定,规范芦荟食品生产加工,自2009年9月1日起,生产和销售含“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应当符合公告规定内容。医生表示,孕妇和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应该慎食含有芦荟成分的食品。
卫生部等6部门公告指出,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每日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但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公告还规定,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并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
目前市场上,含芦荟的奶制品较多,记者发现几大乳业巨头都出产添加“芦荟”成分的酸奶。22日,记者在市区东风东街的一家大型超市内发现,像蒙牛、伊利等品牌都出产芦荟酸奶。伊利的“芦荟和猕猴桃”的双果时间酸牛奶,酸奶的瓶体上用红字明确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使用量小于30克/天,库拉索芦荟凝胶不适宜人群为孕妇、婴幼儿。
潍坊市人民医院急诊科的一位医生表示,芦荟虽然巨有天然保健的功能,但可以食用的品种很少,即使是‘可食用芦荟’也可能对特定人群的健康造成伤害。大量盲目食用、使用芦荟,会出现过敏反应,出现皮肤红肿、皮肤粗糙等,甚至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孕、经期妇女,体质虚弱者,痔疮出血、鼻出血患者,都不可服用芦荟。(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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