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醋生产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和检验项目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7-28 14:35:11 / 个人分类:实验室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酸度计;(二)蒸馏装置(仅以酒精为原料的液态发酵食醋不要求);(三)分析天平(0.1mg);(四)干燥箱;(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六)微生物培养箱;(七)生物显微镜;(八)灭菌锅。
检验项目
食醋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食醋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2

净含量


3

总酸(以乙酸计)


4

游离矿酸

*


5

总砷(以As计)

*


6

铅(以Pb计)

*


7

黄曲霉毒素B1

*


8

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等)

*


9

菌落总数


10

大肠菌群


11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

*


12

不挥发酸


适用于固态发酵的酿造食醋,以乳酸计

13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以酒精为原料的液态发酵食醋不要求

14

标签



注:产品标签内容除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注明酿造食醋或配制食醋,总酸含量、产品标准号(生产工艺)。

TAG: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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