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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事件被评为2008年十大宪法事例之首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12-27 13: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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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昨天,“2008年十大宪法事例”评选活动揭晓,“三鹿毒奶粉事件”高票当选十大宪法事例之首,同时北京机动车限行令也入选十大宪法事例第二位。食品伙伴个性空间;if@L!|[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分析说,“三鹿”毒奶粉事件是中国乳业的“9·11”,更是孩子父母们的“9·11”,这涉及宪法上的生命健康权。熊文钊批评说,三鹿毒奶粉事件中,政府责任不容回避,监管机关存在失职之处,食品免检制度意味着政府放弃了监管,实质就是不作为。
|o)FT[ KI0  此次评选活动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许崇德宪法学发展基金主办。
U]9gh%M"H e ? LN0  十大宪法事例
moXJ0Hi6X0  1、三鹿毒奶粉事件
?C!z^H c*glBP0  2、北京机动车限行令
^G6G:Cn+?#NZ zO0  3、广东法院判决企业禁止员工外宿违背宪法精神食品伙伴个性空间-bX&K"x"x7xug
  4、重庆等地出租车集体停运事件食品伙伴个性空间0_3k%k:}R%[/[-}
  5、梁广镇身兼两地人大代表事件
8u?f%rL Z1C?f0  6、电影《苹果》遭禁食品伙伴个性空间l.N.H geb
  7、《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H;b~w5Ej0  8、律师依据《律师法》会见当事人遭拒
(s;~ @v$P0  9、贵州瓮安县群体性突发事件
&w m6a N\6R|\0k0  10、国务院为汶川大地震死难者设立全国哀悼日

TAG: 三鹿 事例 宪法

漏网之鱼 坐在墙头等红杏 发布于2008-12-27 16:36:20
这场戏还远没结束:三鹿以前在给奶粉掺三聚氰胺,现在给法律掺三聚氰胺。
3nvV`}#aaNa*nMM现在三鹿集团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按照我国《破产法》规定,消费者和职工利益属于第一赔偿顺位,代理商利益属于第三赔偿顺位。但在代理商大举压境齐聚石家庄的情况下,三鹿高层做出了优先赔偿代理商的决定,如今严重资不抵债的三鹿集团职工知道这决定意味着什么!这一给法律掺三聚氰胺的行为开了恶劣的先例。 4J%r$?F\i&Z
做食品的如果不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一切努力都是负数!
)BZ5I6AE@z食品论坛;食品社区 可能俺的言论又违规了。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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