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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之心不可有,妨人之心不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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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4-17 16:37:06
/ 个人分类:心情日记
离职后听说了以前公司的几件事,本来没觉得怎么样,反正你做什么事情都是有风险的,得到跟失去是成比例的,所以也没当回事。今天又听说了一件事情,觉得自己离职是多么明智的选择,像我这种少根筋的人,就等着遭罪就行了。
1). 在原来单位,原来没觉得有什么压力,但是去公司刚一个星期,就收到一封邮件,公司的一个小姑娘被辞退了,而且公司给所有的人发了个邮件,说是人家能力有限,这个事情在公司引起很大的反响,我见过那个小姑娘一次,给人感觉还不错。但是毕竟不了解情况,也不能说公司做的不对,只是觉得方式太过了。
2). 到上海去培训,碰巧有个同事要离职,师傅就带着我去送行了。之前不认识,但是要走的人似乎顾虑也少些,说话就多了些。才知道离职的原因很简单,觉得公司不够人性化,挺伤人心的。例举:一个女同事去工厂,钱包放在办公室被偷,打电话给公司,公司说不准跟工厂要钱,下午会派人过去处理,结果什么人也没去,而且之后连点儿问候都没有。此同事离职的导火索很简单,周天去公司开会,电脑在公交车上丢了。此电脑已经至少用了两年,公司说没有折旧,也不能买二手的赔偿,要求现金原价赔偿,最后直接在报销费用里扣了8000多,折旧大概有2000?!!!再后来才知道,此同事要去另一家公司结果被单位的领导知道,在另一公司领导面前说了很多坏话,此同事的工作黄了。其实我离职的时候也傻乎乎的告诉别人我去哪里了,只是工作性质风马牛不相及。但是闻听此言还是惊出一身冷汗。
3). 今天更是夸张,因为我离职的时候笔记本上缴,由一个行政的小姑娘保管。本来说要交给上面,但是没要。申请橱子也没同意,小姑娘就把电脑带回家保管,当然可能也用了。结果就被另一同事给告发了,说是带电脑回家没有跟领导汇报。问题是人家申请橱子领导不同意还让人家保管,而且丢失电脑赔偿的事情又有前车之鉴,让人家怎么办?!!!领导说所有的解释都是没用的,要给书面警告。
真的是:“害人之心不可有,妨人之心不可无”啊!也许你不经意之间说的一句话,做的一件事就可能成为别人攻击你的把柄。人心难测啊,我的道行太浅,实在是险、险、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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