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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23中毒事件确定为亚硝酸盐污染食品或水

发布: 2008-2-25 09:56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 查看: 113次

    中新社深圳二月二十四日电 深圳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发生的龙岗宝龙工业区小食店疑似中毒事件,经调查,已正式确定为食品或水受到亚硝酸盐污染而引起的中毒事件,至于亚硝酸盐的来源,该市、区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截止到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三点,因该事件中毒人员中仍留院十九人(其中中心医院九人,区人民医院十人),已出院四十二人,目前所有患者病情稳定,没有新增死亡病例。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入调查,事故现场仍处于保护中。涉事摊档主正在接受公安机关的传唤。

  事故发生后,深圳市、区卫生部门迅速启动了应急机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开展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及快速检测工作。二十三日晚和二十四日凌晨,深圳市卫生局副局长张丹、龙岗区副区长熊小平两次主持召开由广东省疾控中心和市、区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调查会议。会议认为,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情况综合分析,并根据此次事件的相关特点,可确定此次事件是由于部分食品或水受到亚硝酸盐污染而引起的中毒事件,可排除由于误用亚硝酸盐引起中毒的可能。

  目前,深圳市龙岗区已成立事故处理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钟新明,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胡晓明,副区长熊小平、黄海广等区官员牵头公安、应急、卫生、食品安全、盐务、质监及龙岗街道办等部门,分别组成事故处理、事故调查、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等工作小组,全力做好事件的处置工作。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对当事事主、在院病人、回厂工人进行再次调查取证和排查,并将调查情况会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完

TAG: 中毒 亚硝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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