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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紧急规定:生产米禁加香料

发布: 2009-10-17 16:07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安徽商报 | 查看: 94次

     省质监局昨日发出紧急通知,从现在开始,我省大米等粮食生产企业不得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香精香料

    省质监局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大米等粮食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香精香料缺乏工艺必要性。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此项决定。

TAG: 香料 汤料 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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