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对零食要求加帖标签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3-20 11:31:29 / 个人分类:国外标签法规

泰国1010发出通报,称为了消费者注意营养的实际情况,特别为防止那么有不良饮食习惯的儿童营养不良,食物委员会建议泰国卫生部告知公众某些零食应帖标签,其主要规定如下:

零食包括:炸马铃薯片、炸玉米片、大米花、饼干、夹心维夫饼干及今后食物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确定的及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办公室通报的其它零食。

卫生部食品标签一般要求及特殊食品特别标记要求所需的食品标签,除此之外标签上应附上在白色背景框内以5mm红色字体写的“儿童应少吃”的文字;胆固醇(至少2mg/每食用单位)和其它营养声明相关规定所要求的营养标签;用红绿灯似的颜色形式与矩形框内的清晰文字一起显示能量、糖分、脂肪和钠盐营养含量的营养符号标签,绿色表示低营养含量,黄色表示中等营养含量,红色表示高营养含量,其中还提供了每种营养成分的标准;符合这些新规定的过渡期是一年。

该通报拟生效日期为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90天,接受评议日期为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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