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她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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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6-08-16 23:35:37 / 天气: 晴朗
/ 心情: 高兴
rDIK:s/m0今天从报纸上读到一则新闻“为护23元钱,亡了23岁人”,一个年仅二十三岁的少女在遭飞车抢劫时不肯放手导致脑死亡,家属签字确认放弃治疗,就这样失去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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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则新闻久久不能平静,除了有对遇事着的深深的惋惜,对实施抢劫者的极端厌恶,对某些部门的失望外,还有对记者所持态度的反感。为何记者要强调事主要保护的是23元钱,记者认为这是不值得的,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轻重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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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的错了?难道当我们面对突如其来的抢夺的时候,我们不应该下意识的保护自己的东西?难道这种自然而然的下意识反应是不对的?难道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必须强迫自己改掉以生俱来的自然反应,要在歹徒突然抢夺我们的东西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放弃任何抵抗把东西双手奉上?食品伙伴个性空间c(KX7Y)r7^c8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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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报道这则新闻时,侧重点不是对实施抢劫者的鞭挞,对责任部门能力的质疑,而是对事主非常自然的下意识反应的否定。为了保护23元钱就把命给丢了,多不值得呀!问题是多少钱才值得我们去保护?一万?两万?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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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我被人飞车抢包后,让我最懊悔的事情就是没有马上反应过来是被人抢劫,认为有人要帮我拿东西就撒手,让歹徒轻易得逞。但这一点却被所有知悉我被抢劫经过的同事朋友,认为是不幸中的万幸。我轻易松手,歹徒就不会拖着我走,就不会有受伤的可能。朋友的朋友里有个女孩子因为不撒手被拖着走,导致严重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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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记者跟许多广州市民一样,都已经麻木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既然改变不了环境,那就改变自己,包括以生俱来的一些直接反应,才会以那样的立场写下这则新闻。但我还是无法接受,难道我们只能有这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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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是希望有关部门尽早抓获歹徒,给事主家人一个说法,也让事主早日安息。食品伙伴个性空间H\"L/@?](\6S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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