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调查:仿药食品是药品还是食品?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3-13 19:08:19 / 个人分类:食品卫生

查看( 891 ) / 评论( 2 )

来源:市场报20070312日 记者许黎珊食品伙伴个性空间*b#M8ISYl N'D'u1R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kifH)A8Xc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2W/}g8if1w

不是一家人,怎进一家门!?图/冯印澄 新华社发

g%U[C(c5E0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NUC;x

资料图片食品伙伴个性空间N/R EyAy3\!k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z;jK.Ps,Otp
有些仿药食品从包装上来看,和一般药品差不多,但仔细观察却能发现:仿药食品包装上标注的是“卫生批准文号”,而真正的药品则是“国药准字号”。还有一些仿药食品,包装上标注的是“食字号”,却还标榜具有与药品一样的疗效。实际上大多数根本没有疗效。仿药食品一旦被消费者误当药品服用,就有可能延误病情,危害健康。
3`Uc2x3a7B0中医药有“药食同源”的传统,国家政策也允许采用“药食同源”的中药材研制和生产药品、保健食品或普通食品。但目前,食品混迹药店,消费者一不小心,就被仿药食品忽悠了。食品伙伴个性空间6is*h7A#[W"bs
因为,仿药食品一旦被消费者误当药品服用,就有可能延误病情,危害健康。而那些处于监管空白地带的仿药食品在“食准字”保护伞下,也让药厂有被人“偷袭”之感。食品伙伴个性空间%j[Z}Pf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7F"Q%c\,u
“食品”混迹药店食品伙伴个性空间Ov5w)u'eg

T^!Lm8f|B\hxN0家住北京朝阳区的赵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由于吃得过于油腻,她感觉胃消化不良,于是就吃了半年前买的健胃消食片。服用以后,病情并未好转,赵女士还以为药过期了,可查看药盒后,才发现上面赫然标着“卫食字”,她这才明白自己服用的不是药品,而是食品。赵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生病本身就不舒服,买了药还不能治病,这不是坑人吗?”食品伙伴个性空间Im;jbx q
据记者了解,类似健胃消食片这样的“仿药食品”还有板蓝根、夏桑菊、清开灵。有些厂商在尝到甜头后,又把另一些“药准字号”产品如保济口服液等也仿制成“食字号”产品。食品伙伴个性空间 [ R;B&e.F ?
按照赵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了她买药的这家连锁大药店,询问有无健胃消食片,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就这种江中牌的。”记者随后问到:“以前家里人也买过,但吃了不管用,后来发现说明书上写的是食品。”这位工作人员马上问:“是在这里买的吗?”记者回答:“是。”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前段时间的货,但现在已经不卖了。记者以想再确认一下为由,看到了货架上的“江中牌”健胃消食片,药盒上的确标明的是“国药准字号”。食品伙伴个性空间;_4`8|]es B2kV o7@,q
于是记者又先后来到朝阳区的各大型连锁药店,并没有发现赵女士说的仿药食品。那么,这些仿药食品都隐藏在哪里呢?记者随后走街串巷,终于在朝阳区一些规模较小的药店里发现了仿药食品的身影。
W4S-hX }|SS0食品伙伴个性空间MXN1mQ(wE5b
患者难分“食”“药”
guP\5J#b+J2b0食品伙伴个性空间x!W+q,n {
在这些药店里,仿药食品如板蓝根、夏桑菊和普通药品一样摆放在货架上,记者发现仅健胃消食类“食品”就有健胃消食片、消食健胃片、小儿消食片等多个名称各异但包装、生产厂家和商标近似的品种,如果不仔细查看批准文号,很难分辨。食品伙伴个性空间q)L}!R1W%V
记者以要购买夏桑菊为由,要求售货员拿药看看。夏桑菊递到手上后,记者发现,在外包装上,生产厂家居然是某食品有限公司。记者疑问:“这不是食品吗?”售货员给记者进行了“讲解”:“这不是食品,你看配方和药品一样,只要疗效好,吃食品就能治病,不是更好吗?再说,这样的夏桑菊比药厂生产的便宜多了,多划算。”
0o8NO7GHF0记者进行了一下估算,仿药食品的确要比正规药品便宜不少:健胃消食片类,一般比正规药品便宜30%左右;夏桑菊、板蓝根类大概能便宜20%左右。
`@k'W#b:W Q1zct9L0一位曾经做过药店销售员的朋友告诉记者,之所以会出现仿药食品走上药店货架,是由于企业走高额回扣费用和低价推销策略所致。有的企业直接把回扣返给药店销售员,就像医药代表给医生的回扣,药店销售人员同样有。所以销售人员会把这些“食品”吹得神乎其神,诱导消费者购买,可仿药食品和药品包装又极为相似,消费者购买时不仔细看根本无从区分,等回家发现,也只能自认倒霉。
b7|Lgy0在采访中,有不少消费者表示,他们根本就不会区分“药字号”、“食字号”,对摆上货架的产品更分不清哪些是药品哪些是食品。
o&bPY$@/fr6R0记者在仿药食品夏桑菊的包装上看到,其主要成分与药品的夏桑菊一样:都是夏枯草、野菊花和桑叶,甚至包装也近似。夏桑菊的创始人、广州星群药业总经理苏广丰认为,虽然两者“外貌”相似,但实质迥然。
3T%Y8sa;\6h0最明显的区别是:“药准字号”产品有说明书,而“食字号”没有;“药准字号”产品有质量标准,而“食字号”没有。为正确指导用药,药字号夏桑菊的说明书里面明确说明,“服用夏桑菊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而且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腹泻者慎用。”但“食字号”夏桑菊没有说明书,消费者就不知道服用时有哪些禁忌,可能会让一些缺乏用药常识的人误服,造成伤害。
#?|hG$Tn0与此同时,我国药典对药品的成分及含量等都有规定,并有明确的质量标准,而仿药类的食品仅遵循食品标准,里面到底有多少药材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0^Syiz0H"Z0o r0食品伙伴个性空间_2D%i ~%rR)b;v
仿药食品危害极大
V:Y]EMB(@.`m0
K M,Ag.A)y0在某三甲医院任职多年的朱医生告诉记者,仿药食品走上药店货架的这种做法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极大伤害。有的仿药食品的“食字号”产品在外包装上标榜具有与药品一样的疗效,但实际上其中大多数根本没有疗效。一旦被消费者误当药品食用,就有可能延误病情,危害健康。食品伙伴个性空间.i&t7f6^m ^%d{/L
这些仿冒药品的“食字号”产品绝大多数是消费者接触较多的非处方药,比如消炎药、清热解毒药、肠胃药等,如健胃消食片、和胃整肠丸、虚汗停颗粒、夏桑菊颗粒、咽炎清、川贝枇杷膏……
gSA.S0tx c'R%Me[b0朱医生向记者介绍,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应看准外包装上是否标有药品批准文号,其格式为:国药准字+1个字母+8个数字。同时还要留意有没有药品批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Jq8nA P Wa_C0
8E(M)Ds R-_5@R0正规药厂深受其害
([OM C9F,Q[E0
g1z5?1I sgjM0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不光消费者被“药字号”、“食字号”混淆而头疼,药品企业更是被这些“食准字”药品搞的喘不上气。食品伙伴个性空间}ry^*}B.h2S
一位药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自从“食准字”同类产品的出现,令他们的“药准字”产品的利润大幅滑落,还不到上年的1/3。而且药品在生产成本上就要比这些仿药类的食品高很多,比如说,药厂GMP的改造,而食品则没有生产车间的GMP规定;现在申请一个药品批准文号,药厂需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大量临床试验数据,投入比较大;申请食品批文则只需要地级或以上的卫生部门批准就行了,花费也比较小。食品伙伴个性空间Lc.e~3wHz#m
仿药食品却借着药厂已经培育起的市场,搭顺风车,并利用价格优势和消费者对用药常识的缺乏,采用“终端拦截”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来排挤药厂,这对药厂来讲真的不公平,而且还损害了中成药的名声。食品伙伴个性空间9B3] B9F v#I.y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Z:{y @5n,y.y I ^g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7Rn? L3Q8x3Eb0AY
(声音)
%n @;` wyE,L2v0

根源在法规监管缺失

z~-g yH)D;XX0

$m|#i{X:E0

f![+d)jFM9R'H8b0

来源:市场报20070312日 记者许黎珊

}$Q%Klif0食品伙伴个性空间Y,H4y:N h*A A
在采访中,一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仿药食品如果不是“国药准字号”,就不能算是药,既仿冒了药品的外包装,还宣传疗效,就应该视为假药。像这样的行为应该理解为是企业的诈骗行为,故意误导消费者。食品伙伴个性空间P~#j-u\7S}
那么,这些仿药食品到底违不违法呢?记者咨询了业内相关人士。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我国在食品和药品的监管上实行的是“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药监部门曾经稽查过不少关于“食字号”仿冒药品的案例,但对其行为的性质很难界定,很难按药品管理法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这些由卫生系统批准生产的仿药类食品药监部门没有权力监管。
m(Oqg| m!{|0在采访中针对“食字号”产品的监管问题,记者也听到了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这些类似药品的“食字号”产品拿的是食品类批准文号,并没有药品批准文号,应由卫生部门处理。也有人认为,药店经营者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就可以销售食品和保健品,至于把食品当药品来销售,则由药监部门来处理;按照《药品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冒充此种药,均为假药;如果“食字号”产品的包装上提及疗效作用,一经查实,将按假药论处。还有人认为,把食品作为药品宣传,应由工商部门作虚假广告处理。食品伙伴个性空间8w+z~V$?*s q1~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药品生产的管理,提高了药品生产的企业标准。而许多达不到标准的厂家就采取这种打政策“擦边球”的手法,在转产普通食品的同时,花费心思为其产品设计一个类似于药品的名称和包装蒙蔽消费者。不过,根据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有关内容,健康相关产品命名时禁止使用已经批准的药品名,而且也有明文规定,食品、保健食品均不得宣传疗效。有专业人士表示,正是由于我国目前对这些药食同源类的商品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这些产品申请做药品也可以,申请做食品也行,才出现了如此之多的仿药类的食品。
)mhP2oJ&qvQ!f*f!G`0业内专家建议,我国应出台药食同源类食品的管理办法或生产标准,以保障消费者利益,建立公平的市场秩序。同时也希望消费者擦亮眼睛,如果想要治病最好买有国药准字号的药品,并在说明书的指导下用药,而不要买这些食字号的仿药食品。

TAG: 食品卫生

一缺三 一缺三 发布于2007-03-13 21:49:20
还是有关管理部门的问题,
-weM'N3Vt
0[,L
b7O2Wa hHl!X食品论坛;食品社区
就这么一件小事也管理不好,食品伙伴个性空间2X6K\        P&F,Wu I~
space.foodmate.net1]tob,NB%n
唉....
kCeY!H}1]食品论坛;食品社区l&cC*@5`|o
都不知道说啥好了.
coffee的个人空间 jaky888 发布于2007-03-15 15:43:21
就是,我妈咳嗽,吃了好久都没有效果食品伙伴个性空间"bz4fB9u#Ife
真不知道是食品还是药品,唉,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我来说两句

(可选)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