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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事件被评为2008年十大宪法事例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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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12-27 13: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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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昨天,“2008年十大宪法事例”评选活动揭晓,“三鹿毒奶粉事件”高票当选十大宪法事例之首,同时北京机动车限行令也入选十大宪法事例第二位。食品伙伴个性空间nt\L6QJA#Pe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分析说,“三鹿”毒奶粉事件是中国乳业的“9·11”,更是孩子父母们的“9·11”,这涉及宪法上的生命健康权。熊文钊批评说,三鹿毒奶粉事件中,政府责任不容回避,监管机关存在失职之处,食品免检制度意味着政府放弃了监管,实质就是不作为。+R
FvP+Ax^0 此次评选活动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许崇德宪法学发展基金主办。*Lha*]!WO9C0 十大宪法事例食品伙伴个性空间I_2QKj1V9d1au0Y 1、三鹿毒奶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