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7日,韩国驻华使馆照会国家质检总局,称从当日起对中国输韩泡菜恢复10%比例的入境常规抽查。至此,历时两年多的中韩泡菜事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记者了解到,2005年10月21日,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以从中国进口的泡菜中发现寄生虫卵为由,对中国泡菜实施100%比例的入境“精密检查”。对此,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一方面加强对输韩泡菜的质量监管,对输韩泡菜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提高准入门槛,淘汰了一批差的企业,实施从原料种植到产品出口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提高了我国出口泡菜的质量安全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韩方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了中韩质检磋商合作机制,促使我国输韩泡菜问题通过友好协商得以妥善解决。
2007年8月,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努力下,韩方同意将携带卫生证书的中国泡菜的抽查检验比例从100%降低到20%。2008年1月7日,按照双方达成的共识,韩国再次降低对我国输韩泡菜的入境抽查比例,恢复到10%的常规抽查比例。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泡菜对韩出口20.2万吨,货值1亿美元,均没有出现携带寄生虫卵问题。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虽然历时两年多的中韩泡菜事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但国家质检总局还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对内加强管理,对外加强交流与合作,确保我国输韩泡菜贸易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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