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拐点论”甚嚣尘上,而且已经喊了二三个月了,但屡屡被国家统计局“抽耳光”。这不,国家统计局新公布的:2007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5%,涨幅与上月持平;环比上涨0.2%。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4%,涨幅比上月低0.8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3%。
同比去年,房价涨幅依然维持高位,尤其是环比11月份,12月份的房价依然上涨。不妨再看一个让人非常惊诧的数据: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4%,涨幅比上月高2.1个百分点;同比涨幅较高的主要城市包括: 乌鲁木齐24.2%、宁波16.5%、无锡15.2%、深圳13.9%和长春13.1 %等。
众所周知,二手房市场的动向比一手房市场更敏感,更能反映市场真实态势。12月份二手房价格增涨幅明显超过11份。更有趣的是:深圳的增幅依然在两位数:13.9%。由此说明近几个月风传的深圳房价大跌的传闻并非百分百可信,但也不排除部分楼盘明显下跌,但整体而言,并未迎来全面崩盘。当然,深圳的房价确实有下调的压力和动力,12月二手房价格指数环比11月已下跌0.3%。
我以前在文章中反复提及,看待楼市和房价问题,一定要用全面的视野和清晰的时间段相界定。我认为全国房价只有整体下跌,甚至下跌10%以上,才能算作真正的“拐点”,最典型是1993年6、7月出现的全国楼市“大拐点”,以及2005年6、7月上海楼市出现的“小拐点”。否则只能说是涨幅趋缓或短期盘整,目前仍未有充足的数据支撑“全国出现拐点”的论断。
最后,还得说一点。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也并非高度准确。日前,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强调:2008年将积极创建和完善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专业统计,包括:研究改进城市房屋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看来,统计局“抽耳光”的手也硬不起来。但不管怎么样,就眼下而言,国内还是找不到比统计局更全面更准确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