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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12个100%目标全部实现

发布: 2008-1-19 11:05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质检总局网站 | 查看: 99次

     1月16日从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已达到预定目标,12个100%任务全部完成。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会上通报了全国专项整治的总体情况。

    据悉,截至2007年12月20日,专项整治的八大任务已经完成、12个100%和20个量化整治目标已经实现:

    全国676个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9.8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获得了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全部加贴QS标志;12万家食品小作坊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县城以上城市的17.3万家市场和超市100%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269.7万个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了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132万家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了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并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基本达到100%,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全国共取缔私屠滥宰窝点近7000个;关停药品生产企业300多家,监督药品企业撤回注册申请7300多个;3.3万家十类消费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1万余家企业纳入了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全国1.6万个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进行了清查;对168批非法进口或不合格肉类、水果、废物原料等100%实施了退运或销毁处理;12万多批出口食品100%加贴了检验检疫标识。

    与此同时,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小食杂店和小屠宰点,高毒农药,违规药品广告等一批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全国共立案侦查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农产品等刑事案件11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80多名。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人血白蛋白假药案、假冒猪蓝耳病疫苗案等13起大案全部告破,依法逮捕64人,涉案金额超过13亿元。

    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显著提高,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有了较好基础,也从而有力地维护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

    李长江表示,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总体水平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必须逐步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监管。要通过尽快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

TAG: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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