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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日报社论:食品质量免检制度早该废止

发布: 2008-9-20 16:03 | 作者: webmaster | 来源: 人民网 | 查看: 77次

今天出版的《澳门日报》发表社论,为国务院办公厅九月十八日发出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大声叫好。社论题目是,“食品质量免检制度早该废止”。

  社论开宗明义指出,近来,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三鹿等名牌奶制品被揭出现问题,“免检”制度也备受批评。“免检”成了非安全食品大行其道、为害百姓的遮羞布,早该寿终正寝。

  社论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二○○一年十二月四日发布施行《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备受诟病的“免检”制度即源于此。据有关《管理办法》,“产品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是唯一的一条较为具体的标准。至于其它的标准,例如“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市场占有率高”等,《管理办法》均没有列出任何明确客观的评选办法。

  社论分析指出,免检制度设计之初不无善意,然而,事实证明,这一制度在施行过程中慢慢变质了。一些企业有了“免检”的尚方宝剑,就再不是坚持产品质量,而是放弃企业责任,透支信任,失信于消费者,最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近几年,随着市场环境的复杂和企业竞争的激烈,“国家免检产品”屡屡成了“安全事故的助手”。一些企业利欲熏心,存有侥幸心理,总以为老百姓最容易愚弄。利益驱动遮蔽了社会责任,企业难免胡作非为。它们视国人生命财产如儿戏,是因为它们总以为有权力在撑腰,疏通一下关系,搞到“质量免检金牌”并不难;就算出了事,拿金钱也可以摆平一切。其实,质量出现问题,必然信誉坍塌,不管企业如何庞大,如何根深叶茂,一旦被消费者抛弃,就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之前的金龙鱼食用油,现在的三鹿婴幼儿奶粉,都是国家免检产品,不都是响当当大品牌、大企业?

  社论一针见血地指出,国家免检产品资格成了遮羞布,既与企业丧失社会责任有关,也与相关部门乱作为、不作为有关。一些职能部门和政府部门与企业结成了利益同盟,企业出事了,政府部门不是积极反省和检思,而是急于灭火,迫切地捂盖子。这就更加助长了企业弄虚作假的气焰。

  社论说,免检并不等于放任自流。凡是获得国家免检资格的食品,在三年之内可以免于各种检查。但同时,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遗憾的是,许多时候,监督只是空言,抽检流于形式,只眼开只眼闭。其实,只要负责起来,就会拥有火眼金睛,伪劣产品就无处可逃。最近的专项检查显示,有廿二家企业六十九批次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显然,免检产品不安全,与行政监管疏漏有关。要让国家免检产品回归本意,必须在整顿企业的同时整饬权力。

  社论指出,免检制度陷入信任危机,它不仅不能保证食品安全进入市场,反而成了非安全食品大行其道的挡箭牌,成了罪恶的渊薮。免检,多少恶行假汝之名!痛定思痛,终止所有食品企业的免检产品资格,不啻是亡羊补牢。

  社论最后提出,其实,不仅食品行业,在卫生、医药、服务、餐饮等行业,都存在同样的信任危机。看来,“免检”的废止范围,应该推广到所有生产行业和企业。

TAG: 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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