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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不能寄望于行政监管

发布: 2008-10-09 08:58 | 作者: foodspace | 来源: 光明网-光明观察 | 查看: 104次

    毒奶事件爆发以后,民众对食品安全问题更加重视,比如,对名牌产品不再迷信,对食品的生产知识越来越了解,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对于如何保障食品的安全问题上,绝大部分中国人都犯了迷糊,他们寄希望于政府,认为只有政府加强监管,才能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有的人甚至天真地认为,食品安全事关百姓生死存亡,政府应当通过加强监管来预防一切有毒有害的食品进入市场。

    政府正好顺应民意,采取许多非同寻常的措施:对几乎所有的进入市场的奶制品进行抽检并公布结果,抽调了5000余名干部分赴各大奶制品生产厂家进行全流程监控,彻底废止了名牌产品免检制度,免除了一大批官员的领导职务,卫生、农业、工商、质监等相关的部门都已经蜂拥而上新规迭出……

    这些措施虽然不能解决百姓对于未来食品安全的疑问,但他们认为政府这样加强行政监管是非常必要的,他们只是担心这些措施能否落到实处,而很少有人想过这样做是否真的有效?是否会带来其他副作用?解决民众食品安全问题是否只有加强行政监管这“自古华山一条道”?

    其实,民众的思维已经误入歧途!加强行政监管,或能解一时之急,或能泄一时之恨,但从长远来看,不仅于事无补,反而有可能助纣为虐。

    其一,行政力量终究有限,监控不可能面面俱到。在非常形势之下,我们能够派上几千人马对奶制品企业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监控,可是对于范围更广的其他食品呢?酒类、糕点、饮料、干货,种类丰富多彩,厂家数以万计。食品之外,家具、玩具、家装、布艺,哪一样不与百姓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是不是每一个厂家都派人全程驻守?是不是每一种产品都要仔细检测?所有的监管都是需要成本的,设备、人员、检验材料以及对监管人员的监管,无一例外地都需要增加开支,我们的消费者能支撑得起如此庞大的监管成本吗?

    其二,监管权力越大,越是无法防止官商勾结。奶粉行业中掺入三聚氰胺多年前已经成为惯例,几乎横扫行业的全部厂家,难道事发之前全中国的质监系统无一地无一人能够检测出来或者掌握蛛丝马迹?可以想象的是,每当一地有伤害事故发生,厂家都必将使出浑身解数来摆平当地质监部门。当人们寄望通过监管生产出优质产品时,无良商人恰恰利用人们对监管的信任而源源不断地制造出更多的假冒伪劣,国家免检的三鹿奶粉不就是一例吗?官员的监管权力要么向商家寻租要么被商家收买,在经济学看来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其三,监管越是严格,新产品新工艺越有被扼杀的危险。行政部门的监控是需要标准的,没有标准等于没有监控,而标准总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当人们刚开始发明咖啡可乐时,这个世界上是不可能存在咖啡可乐的标准的。企业要想依靠产品差异化战略来抢占市场制高点时,官员们将陷入两难的境地:坚持原则,企业就无法发展;大开绿灯,他们又缺乏依据。当问责制成为社会的一种潮流时,官员们凭什么要为企业担当未知的官场风险?大部分官员的选择是,要么接受贿赂为企业的同时也为自己,要么不予审批自己不能得利的同时也不考虑企业发展。

    其四,监管权力巨大时,市场秩序将会被彻底破坏。当官员们品尝到权力带来的甜头而扩大自己的权力时,企业的生产成本必然会逐步加大,企业只有谋求高价才能生存,而谋求高价的最好手段就是垄断,即与监管的官员结成利益同盟,维持现有的利益格局,阻止新办企业参与竞争。有了垄断,企业将不再重视产品质量与服务,因为没有竞争对手抢夺它的市场份额;有了垄断,企业也将不会重视自身的信誉,因为消费者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另外,进入门槛太高,一大批作坊式企业干脆就生存于门槛之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各种工艺和品质标准它们都视若无物,监管又能奈我何?

    事实早已证明行政监管不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因为食品安全机构与制度早就存在,但这几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闹腾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从毛发勾兑的酱油、农药浸泡的火腿、掺了石蜡的火锅底料到地沟油、瘦肉精、工业盐、陈化粮等,监管部门早已防不胜防。面对愈演愈烈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应当进行深刻地反思,不能在既往的思维模式上一条路走到黑,而是应当扩大视野另辟蹊径。

    人们之所以迷信行政监管,在很大程度上是认为通过行政部门事前审查与事中监督,能够有效防止有不良动机的人进入食品生产领域和无良奸商在生产过程中掺杂使假,从而防止一切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流通领域,食品生产毕竟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只可未雨绸缪而不能亡羊补牢。然而,市场经济的原则与我们的传统思维恰恰相反,它是鼓励竞争鼓励创新,是事后纠正而不是提前预防。传统的预防思维看上去美妙绝伦,御一切有毒有害产品于市场之外,实际上既不可能也无必要。

    说它不可能,是因为社会总是在创新中发展的,而创新的过程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就象汽车与交通事故、手机与电磁辐射相伴相生一样,我们可以在危险的路段提醒人们注意交通安全,也可以对交通肇事的责任人进行严惩,但我们绝不可以阻止有可能产生交通事故的人学开车,也无法做到在开车的过程中对所有的司机进行随车监督。人们在享受到汽车的快捷舒适的同时,就必须有勇气接受它偶尔的失控与凶残。我们在看到市场经济带来了物质极大丰富科技迅猛发展的同时,对于它的阴暗一面也完全不必惊惶失措!

    说它没有必要,是因为市场经济对于利令智昏的人并非束手无策,而是本身就有一套自我纠错机制。具体来说有如下四点:一是法律的制约。只要政府对严重的损人利己行为事先予以警示,事后予以严惩,法律的威慑必使大部分人不敢冒然跨越雷池。二是消费者的制约。卖方固然是为了多赚钱,可是买方却不会乱花钱,他必定会仔细审视货比三家,不是什么伎俩都可以蒙人得逞的。三是自身利益的制约。卖方要想赚更多的钱,必定要靠优质的产品或服务来树立品牌赢得口碑,如果专事短斤少两或假冒伪劣,必遭消费者的遗弃,最终受损的还是供应方。四是竞争对手的制约。当某个供应者一味地以偏高的价格或过低的质量来提供产品或服务时,他的竞争对手正好乘隙而入,以更高的性价比来抢夺他的既有客户群。

    也许会有人问,以上四条我们国家早就存在,何以在毒奶事件上没有及时自我纠错呢?这套机制能够在西方国家大行其道而在中国却无所作为,的确值得我们反思。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这套自我纠正机制的发挥需要一个前提条件,即信息公开制度,而我们缺乏的恰恰就是这个。只有相关信息全面及时公开,以上四项制约才能产生作用,而如果信息被除消费者外的其他方刻意隐瞒,消费者始终处于闭塞昏聩状态,则这一纠错机制必定会失效。小小的失控之所以能演变成空前浩劫,信息没有及时公开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有报道说,早在今年三月就有三鹿奶粉致结石的病例,最迟在今年六月有关部门就已经收到了相关投诉。在此期间,三鹿集团一直致力于封锁消息,其行径虽然恶劣但尚能理解,可不知何故,官方没有重视,媒体也不敢报道,据说为了保证奥运期间的稳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常常为了一个表面上看来极其伟大的目标而常常忽视最实实在在的民生。最令人担心的是,在政府目前采取的处理行动中,一系列的问责措施都是针对监管不力的,却没有针对信息隐瞒的,这是非常危险的信号。它意味着今后类似的事件是否会再度发生,完全依赖于政府监管,而监管不到位的话,普罗大众又会因为不明缘由而再度前赴后继深受其害。

    有一件类似的刑事案件可以说明信息不公开是如何造成社会更大损失的。若干年前,北京市曾有歹徒专门在地下通道里对过往行人“打闷棍”,但各类媒体在有关部门的要求下基于维护人心稳定而一言不发,结果许多市民在通过地下通道时未加防范,导致两个歹徒疯狂作案,共打了100多次闷棍,造成12人死亡数十人受伤,四年后才被抓获归案。破案后,有很多受害者家属质问,倘若在一两个人受害之后公安机关即行通报,提醒人们在经过地下通道时要注意安全,社会何至于要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从表面上看,这12个人是被凶残的歹徒所害,而究其根源大部分人其实是丧生于有关部门刻意隐瞒而不公开事实真相的行为。那些被结石疼痛得嗷嗷大叫的婴儿其背后的原因也大抵相仿!

    毒奶事件终将过去,但是如果没有认清事件的本来面目,反而求助于政府越来越严厉的行政监管时,这对于掌握生杀予夺权力的官员们来说也许是莫大的福音,但对于平民百姓难保不是灾难的开始;而如果我们明白了上述道理之后,全社会敦促政府建立起一整套及时公开的信息披露制度,或许也会有一些令民众不愉快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但市场经济的自我纠错机制也会相应启动,无论如何也不会再造成如毒奶般席卷全国的惊天灾难。

   不过,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虽然食品安全的信息相对于政治而言只是一种中性信息,但信息及时全面自由地公开毕竟是民主政治的一部分,鉴于中国目前的国情,恐怕也是任重道远而非一蹴而就。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我们还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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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删除 引用 sharkspear   评论时间 2008-10-15 10:24:36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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