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1995年开始施行食品卫生法,迄今这一领域已有近百个规章,还有500多个标准,可见我国对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之重视。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标志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向前迈出了一大步。食品安全法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监督、严格责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规范、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确立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近年来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表明,在法制建设领域,与制订法律相比,法律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更为重要。奶粉中检出三聚氰胺、猪肉中查出“瘦肉精”、咸鸡蛋中冒出苏丹红……一个个沸沸扬扬的食品安全事件,让消费者放心不下,并由此对食品安全监管产生了信任危机。
食品安全法涉及的主体较为广泛,它的贯彻落实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首当其冲的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他们对食品安全质量负有直接的、主要的责任。这个环节少出问题,百姓食品消费环境就能得到彻底改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对照法律规定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充分考虑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当前最迫切的是严防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物质和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形成的污染,保证卖给消费者的是合格、安全的产品。
透过以往的食品安全事件可以发现,尽管问题直接表现在食品生产领域,但要害是一些地方政府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如果监管部门能尽职尽责地监督食品生产者严格按法律规范办事,不法分子就不敢像近年来一系列严重食品安全事件中那样为了利润而肆意损害人民生命健康。这也正是当前群众意见最大的一个问题。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最重要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以秉公执法、严格执法来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法律尊严,坚决杜绝以人民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地方经济增长的现象。对那些唯利是图、以身试法的生产经营者,要坚决依法打击,确保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作为食品安全法保障对象的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也很重要。以往的大量案例表明,贪图便宜、跟风消费是食品安全的大敌。在日常消费活动中,消费者应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认真了解食品安全法,对照法律规定学习一些必要的、简便易行的食品安全检验办法,拒绝购买和食用不安全食品。
法律的意义在于有效执行。只有生产经营者、监管者、消费者共同努力,使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食品安全法才能拥有鲜活的生命力,食品安全才能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