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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有法可罚

发布: 2009-7-31 16:05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 查看: 50次

  包装过分奢华的食品和化妆品将从市场上消失。明年4月1日起,我国首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今后,企业生产过度包装的食品和化妆品,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为了保证标准技术指标的实施,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制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该条例将特别明确,企业一旦违反标准规定将受到何种处罚。

  包装成本禁超售价两成

  昨天上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国标宣贯会在北京应物会议中心召开。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国标主要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等三个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特别是针对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过度包装现象较为严重的商品,标准一对一地进行了指标要求。

  其中,“包装空隙率”的要求为:饮料酒不得超过55%,糕点不得超过60%,粮食不得超过10%,保健食品不得超过50%,化妆品不得超过50%,其他食品不得超过45%。

  标准规定,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具体罚则即将出台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的王小青处长昨天上午告诉记者,为了保证标准技术指标的实施,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制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该条例已列入2008年国务院的立法计划。

  目前,已在各部委征求过一轮意见,并举行过听证会。现正在全力推进,有望今年年内出台。

  条例将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义务进行明确规定,未来可能规定超过标准要求的产品销售者不得进货。

  同时,可能要求企业对产品包装情况进行说明。特别是将明确企业一旦违反标准规定将受到何种处罚。

  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企业可能会有一些库存,为减少企业的损失,标准为企业留出了一年的过渡期。

  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标准实施绝不会延期。

  国家标准委的这位负责人同时强调,今年相关部门可能会依据新国标做市场调查,也可能会做产品抽查。

  搭售产品过于昂贵也将禁售

  标准第一起草专家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工业与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研究所的杨跃翔博士表示,国标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整治商品过度包装之风,并有效减少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

  针对消费者关注的商品搭售现象,专家明确表示,搭售的产品肯定属于空隙率的范围,如果所搭售产品不超过标准规定的空隙率要求,是允许的。如果搭售的产品过于昂贵,超过了标准规定的包装成本要求,将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据法制晚报

TAG: 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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