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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前领取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继续有效

发布: 2009-8-14 16:12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sina | 查看: 36次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发布后,《食品流通许可证》与原《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再发通知,明确食品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工商机关不得强制要求其换证。

  通知明确,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成都正在制订食品卫生许可证实施配套办法和工作流程。该负责人介绍,在日前出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并没有具体规定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的具体材料,而市工商局在配套办法中进行了明确,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仍将成为申请的必备材料。

  此外,申请人还将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承诺书并不是务虚,通过承诺书,可以提醒督促经营者学习、了解食品安全法。”该负责人说。

TAG: 食品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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