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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部门如何监管食品安全

发布: 2009-10-28 17:01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 查看: 96次

 

简仁山作

  ■政协参政

  南方日报讯(记者/雷辉通讯员/张其明)省政协委员称涉及食品安全的部门多达17个,权责不清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出现“真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答复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已作调整,由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权责不清导致监管出现“真空”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彭树挺提交议案称,庞大的餐饮市场,已成为假冒伪劣食品逍遥法外的“乐园”。

  他举例说,今年初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广州市工商局,对广州市场上的243批次散装食用油进行了检测。令人惊讶的是,绝大部分酒楼、大排档使用的食用油多属无生产厂名、无生产日期、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三无”产品。

  与此同时,彭树挺统计得知,目前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的部门有农业、经贸、卫生、环保、质检、工商等17个部门。“对于食品安全,谁都可以管,一旦出了问题,谁又可以一推了之。”彭树挺称,食品监管部门在执法中条块分割,以至于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出现“真空”,而这正是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的重要原因。

  他建议改变过去各部门“各自为战,画地为牢”的监管局面,将17个职能部门进行有机整合,合理划分管理权限,明确一个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实行从产地、流通到消费全程监管。建立由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明确分工、分段管理和各负其责的监管协调机制,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考核机制,促进职能部门将监管落到实处。

  广东93个县已建农产品检测站

  对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答复说,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地方政府、各监管部门、企业的食品安全职责。

  具体而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下一步,广东将继续发挥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据介绍,广东相继建立了21个地级以上市农产品质检中心,93个县级农产品主产县都建立农产品产地检测站,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日益完善。

  此外,广东还将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按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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