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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防护推荐国标通过审定 应对故意污染食品等安全问题

发布: 2009-12-28 11:06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京华时报 | 查看: 225次

    由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的《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 食品生产企业》日前通过审定,有望于2010年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成为我国第一个食品防护的国家标准。

    2002年以来,相对于传统的“食品安全”,美国提出了“食品防护”的概念,旨在防止食品遭到恐怖主义袭击等非传统食品安全危害的威胁。为应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因不正当逐利和恶性竞争故意污染食品等非传统食品安全问题,我国国家认监委从2007年起,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防护计划。从2008年4月起,国家认监委组织专家制订《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 食品生产企业》国家标准,2009年10月完成了标准的制订工作

    其间,国家认监委就标准的制定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并在山东、河北、北京、上海进行了企业试点,面向社会和大型商品企业广泛征求标准的修改意见。截止到2009年10月,6000多家出口食品企业初步实施了食品防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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