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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将让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4-29 14:31:52 / 个人分类:国内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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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删除 dlee / 2008-04-29 1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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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食品安全法草案更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食品安全法草案更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吉林大学农学部军需科技学院院长、食品专家刘静波教授日前就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谈了自己的看法。
刘静波认为,与1995年10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中一些新的规定让人眼前一亮,它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等多方面,对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进行了新的规定,为消费者的知情权等一系列权益做了全方位的保障。
“这些年围绕食品安全出现的一些问题,因为没有权威的声音,消费者面对各种说法时往往无所适从。”刘静波表示,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提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做法,能够帮助广大消费者及时了解某种食品可能存在的食源性危害,了解其对消费者健康发生危害的可能性,从而能够在充分了解食品的基础上消费。
“比如多宝鱼、红心鸭蛋等问题,就可以通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对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告诉消费者什么是多宝鱼、什么是苏丹红,它们对人体到底会产生怎样的作用等等,通过这种方式让消费者对这些商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刘静波说。
他表示,在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强调消费者的知情权只是众多保护消费者权益中的一项。像食品安全重大信息的发布、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的确立以及商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等新的举措,也将从不同角度发挥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作用。
- 引用 删除 dlee / 2008-04-29 15: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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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热议食品安全问题
自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食品安全法草案成了百姓热议的话题。
在呼和浩特市十三中工作的张云凤说,她比较关注食品安全标准问题,现在国家颁布了很多食
品安全标准,如果食品都能达到标准,老百姓也就吃得放心了。
张云凤的爱人李军则比较关注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问题。他说,草案中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的普及工作,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其实很多人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欠缺,如果能多宣传,我们多懂一些,也就少一些危害。”
对此,东北师范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刘军说,“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提到‘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的公益宣传’,表明了新闻媒体在帮助广大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方面的重要作用,如果能够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媒体的作用及其报道的相关食品安全问题的程度和范围,那样效果就会更好,能够避免某些媒体的过度夸大宣传对消费者造成的不良影响。”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的张海清认为,媒体应当肩负起社会责任,不能为一些食品做虚假广告。草案中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不能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诊断功能。“这个规定很好,社会上的保健食品让人眼花缭乱,一不小心就上当,确实该用法律来威慑一下了。”张海清说。
得知食品安全法草案中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吉林省长春市市民刘美函显得很高兴,她告诉记者,有一次到商店给孩子买奶粉,发现商家递给她的那袋奶粉和自己前几天因为超期退还的是同一个生产日期,为此刘美函对这类不安全食品的“归宿”十分关注。“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后,食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都有义务停止生产或销售不安全食品,并对召回的食品进行销毁,这样就防止了不安全食品再次流入市场,就有效保障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刘美函说。
在记者采访中,还有很多人比较关注食品安全法草案中的法律责任。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一家机关单位工作的赵云鹏认为,草案中的法律责任都非常明确,他希望能更大幅度提高对违法者的惩罚标准,从法律上坚决遏制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
此外,赵云鹏还认为仅靠一部食品安全法不可能囊括并解决所有问题,必须构建以食品安全法为主体,其他单行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的,包括食品安全技术规章和标准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可由法律授权地方在某些领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
- 引用 删除 dlee / 2008-04-29 14: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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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激素残留超标成食品安全最大敌人
植物性农产品的农药、重金属、化肥污染;动物性农产品的抗生素、激素残留;农产品中有害微生物引起的安全性问题;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不安全的四大主要原因。其中农药、激素残留超标更是食品安全的最大敌人。日前,由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研究所,北京森根比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牵头在全国政协礼堂召开的“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构建食品安全体系”研讨会上有关食品安全的研究专家向与会的来宾介绍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着以上几个主要原因。
农药使用曾对粮食产量有着巨大贡献
据调查,我国每年施用的农药大约在100—130万吨,居世界首位。根据有关专家的说法,通常情况下施用农药后因病虫害引起的农作物的损失会保持在35%左右,而不施用农药则损失可能会达到70%左右。“正是因为使用农药对产量有着明显的提高,所以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为了保障粮食在产量上满足需要,使用农药是当时一种必须的手段和技术,农药对我国现在的粮食储存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和贡献,可以说没有农药的发明就没有现在粮食的极大满足”,科技部原副部长韩德乾在会
上对农药的出现与使用给予了中肯的评价和论述。
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名誉会长季昆森则表示,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国已经基本解决粮食产量问题,全民已经进入小康生活状态,对食品的需求已经从数量转变为对质量的要求。因此,粮食安全正逐渐成为现代人们关心的焦点,特别是奥运会在中国举办的2008年,对食品的安全管理已经上升成成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工作之一。
食品安全是国际竞争的新手段
有关专家指出,残留农药可以改变人体荷尔蒙,使女性内分泌紊乱,男性则少精,精子成活率低;残留农药进入人体后一部分通过肾肛转化或者排除,增加机体工作量引起病变;一部分则和血液的血细蛋白结合降低其供氧能力。
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调查报告表明:残留农药在人体内长期蓄积滞留会引发慢性中毒,以致诱发许多慢性病症。如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癌症等,“农残”甚至通过胚胎和乳汁转移给下一代,并能够导致“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有时候直接导致食用者死亡。正是由于农药的使用,蔬菜瓜果等农产品经过清洗后的水流入土壤之中,农药污染物仍未被最终化解,又可能通过其它途径进入人体。
“由于农药残留,环境污染,人为利益驱使所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触动我国的食品出口,食品安全从我的理解上看,它之所以如此的重要,是因为这关系到一个产业的生命线,它是我们参与国际竞争的一个新手段,它更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与会的广东省阳江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毅在发言时对食品安全做出精辟总结。这位主管经济工作的政府官员对食品安全的上述评价得到与会人士的一致认同和称许。
解决残留的途径出现
食品安全问题是我们所要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而解决蔬菜瓜果中的农药残留,又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核心。在人们的绿色环保和健康意识不断提高的现今形势下,解决残留就显得更加重要和急迫。与会代表一致表示,现在是寻找解决之道的时候了。
北京森根比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毅在会上介绍到,自2001年起,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生物实验室就开始了一项课题为“农药残留降解基因工程菌的构建与应用”的研究,该项目被列入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即“863计划”。据丁毅透露,该项目研究已经出成果,目前该公司已经通过专利转让的方式获得独家使用权,并把该成果产品命名为“比亚蔬菜瓜果农药降解酶”,即比亚降解酶。
相关资料:
比亚降解酶——
是通过运用微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酶蛋白工程以及发酵工程技术,筛选出有机磷降解酶的菌株,降解酶可迅速作用于残留农药的有机分子。降解后的溶液是一种对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的无毒水溶液。该项目生产采用的是酵母表达系统,能高水平分泌到几乎无杂蛋白的培养基中,便于纯化,并简化了酶的后加工工艺,降低了成本,适应于工业化生产,是目前国内外报道的有机磷降解酶表达最高的一项技术。
- 引用 删除 dlee / 2008-04-29 14: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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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草案市民调查:生产加工环节最让担忧
全国人大日前全文公布了《食品安全法》草案。昨天,“市民信箱”网上调查平台对3800多位市民的抽样调查显示,七成市民认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最不让人放心,市民普遍希望加大处罚力度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在食品安全方面,市民最担心的是“食品添加剂,如色素、防腐剂超量使用问题”,其次是“有毒有害物质,如农药、抗生素高残留问题”。从购物习惯看,超市是市民购买食品的首选,其次是农贸市场。70%的市民对“生产加工环节”最不放心,其次是“种植养殖环节”,再次是“批发零售环节”。
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应给予举报人奖励。调查发现,对于违法行为的举报,有59%的市民表示“是否举报要看情况”,而明确表示举报的仅为35%。
此外,草案还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但在实际情况中,调查取证是个难点,因此市民的态度有较大分歧。调查结果显示,有39%的市民会“保留证据,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也有43%的市民表示要看“具体情况”,而表示“放弃,自认倒霉”的市民也不在少数,比例为18%。
调查结果还显示,市民认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最有效的做法是“对出现不安全食品的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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