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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安全大考:OMP之后谁会撞上枪口

发布: 2009-2-17 14:54 | 作者: 邓瑞燕 | 来源: 南方都市报 | 查看: 107次

        “目前全国范围开展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已经进入第二个阶段,相信陆续会有其他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公布,雪糕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就非常严重。”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王丁棉告诉记者。

  自去年12月开始,为期四个多月的针对食品添加剂安全检查的工作正在全国各地平静地进行着,直到蒙牛特仑苏在检查中被质疑OMP存在违规添加的可能性,从而引发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再度关注。

  尽管卫生部官网已发表声明称“专家认为饮用添加OMP的牛奶不会产生健康危害”,但是不少业内人士仍担心,OMP之后下一个撞在枪口上的会是谁?

  有专家认为,OMP事件提醒企业,不管该食品添加剂是否有益,只要是未经卫生部的批准,都属违规。也就是说,“目前的专项整治工作是探索一种先发制人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从源头开始,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行为开始。”卫生部部长陈竺回答记者问时说。

  OMP事件:有惊无险

  自去年9月份三聚氰胺事件之后,食品安全问题引发了最大程度的社会关注,为此,去年12月开始,卫生部等9部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是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

  这项整治工作开展近三个月来一直在全国低调进行中,直到蒙牛特仑苏被媒体曝光其中的OMP成分可能“致癌”。由此,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组织卫生、营养、毒理、食品、农业等方面的专家对蒙牛公司使用的OMP食用安全性进行了研讨。专家根据OMP的来源、生产工艺、添加量、检验报告以及国际同类产品政府许可和国外使用情况,认为消费者饮用目前市场上该产品没有健康危害。

  但是因为OMP不是我国现行国家卫生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原料。蒙牛进口并使用OMP没有事先申请批准,并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此,蒙牛已经按照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停止在产品中添加OMP,并表示将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普遍

  消费者黄阿姨告诉记者,现在看到“黄鱼特别黄”、“猪肉颜色看起来特别鲜亮”的都非常警惕,很害怕是人为添加色素增加食物质感。据广东卫生厅2008年食品添加剂检测的结果显示,陈皮话梅类和酱菜类食品中甜蜜素超标现象比较普遍。其次熟肉制品中硝酸盐的使用量过高。另外熟肉制品中合成色素的检出率高达61.1%.说明这些食品中过量使用甜味剂和护色剂,以及滥用着色剂的现象比较严重。

  据了解,卫生部认定为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中,涉及的食物都是大众经常消费的,包括泡菜、腌菜、面点、面条、糕点、馒头、肉制品、小麦等。比如在渍菜(泡菜等)中超量使用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等;面点月饼馅中超量使用乳化剂;面条、饺子皮的面粉超量使用面粉处理剂;糕点中使用膨松剂过量,馒头违法使用漂白剂硫磺熏蒸;油条过量使用膨松剂。

  据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介绍,我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是逐渐深入的,最开始关注的是农药污染问题,后来是重金属等传统的污染物对我们的危害,还有就是生物因素造成的污染,逐渐回过头我们又来关注食品添加剂是不是有问题。“只有大家都来关心,类似于非食用添加物才会越来越少。”王称。

  据卫生部介绍,判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非法添加物,可以参考以下原则:不属于传统上认为是食品原料的;不属于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的;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物质的;未列入中国食品添加剂的;其他中国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此外,国家标准规定,食品生产中所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配料表中体现。同时,凡涉及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等添加剂的,必须标示具体食品添加剂名称。因此,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包装上配料表中仅标示“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食品,需慎重选购。

  高风险地带:非食用物质

  其实让消费者更加闻风丧胆的是非食用物质用在了食物上,比如以前的苏丹红、漂白粉。据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法商贩用甲醛泡制水产品,看上去很新鲜,外表很饱满,但吃进肚子对人体有害。用工业亚硝酸盐为猪肉保鲜,人食用后轻者会引起恶心、呕吐、头晕,重者可能危及生命。另外,使用双氧水美容干果、化学增白剂增白面粉、二氧化硫熏出毒木耳等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至今还未禁绝。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这次专项整治中,肉制品、乳制品、酿造食品和蛋白含量高的食品等应是检查的重点;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则是整治的重点对象。中国目前约有50万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成规模的企业仅15万家左右,大多数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小企业的分散性、流动性、隐蔽性使得监管很难。质检部门不仅要关注以前整治过的高风险问题,如吊白块、苏丹红、工业染料等非食用物质添加等,还要调查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新情况、新动态,坚决杜绝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这样的系统性问题。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苏志认为,4个月的整治工作仅仅是一个开头,是一系列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第一炮,有后续行动。第二,通过这4个月的专项整治,正好和三鹿奶粉事件的应急处置是联系在一起的。这4个月,也是各个部门进行反思,在反思的基础上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好机会。

  食品添加剂管理大事记

  2008年6月1日

  由国家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国家强制性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新的强制性标准在原则、内容上都有了很大的变化。

  2008年9月1日

  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食品中有防腐剂必须标注。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

  2008年11月19日

  卫生部发布并施行《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其中特别规定,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链接

  我国公布两批食品安全黑名单

  第一批

  17种非食用物质,包括吊白块、苏丹红、王金黄块黄、蛋白精三聚氰胺、硼酸与硼砂、硫氰酸钠、玫瑰红B、美术绿、碱性嫩黄、酸性橙、工业用甲醛、工业用火碱、一氧化碳、硫化钠、工业硫磺、工业染料、罂粟壳。

  第二批

  第一种是皮革水解物,主要成分是皮革水解蛋白,可能添加的食品是乳与乳制品及含乳饮料,主要作用是增加蛋白质含量;第二种是溴酸钾,可能添加的食品类别是小麦粉,起到增筋的作用;第三种是β-内酰胺酶(金玉兰酶制剂),可能添加到乳与乳制品中,起到掩蔽抗生素的作用,但是由于该制剂的安全性风险未知,因此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严禁在产品中添加此类物质;第四种是富马酸二甲酯,可能被添加到糕点中,起到防腐防虫的作用。

  ■旁边报道

  常见食品添加剂“陷阱”有哪些

  在渍菜(泡菜等)中超量使用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等,或超范围使用诱惑红、日落黄等;水果冻、蛋白冻类食品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着色剂、防腐剂,超量使用酸度调节剂(己二酸等);腌菜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面点月饼馅中超量使用乳化剂(蔗糖脂肪酸酯等),或超范围使用(乙酰化单甘脂肪酸酯等);面条、饺子皮的面粉超量使用面粉处理剂;糕点中使用膨松剂过量(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或超量使用水分保持剂磷酸盐类(磷酸钙、焦磷酸二氢二钠等)、增稠剂(黄原胶、黄蜀葵胶等)及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馒头违法使用漂白剂硫磺熏蒸;油条过量使用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肉制品和卤制熟食超量使用护色剂(硝酸盐、亚硝酸盐);小麦粉违规使用二氧化钛、超量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硫酸铝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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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Guest  评论时间 2009-6-15 0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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