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同时,法律为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近年来,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食品产业急剧升温。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我国已审批保健食品8900多种,年产值达1000多亿元。
然而,由于缺乏监管、准入门槛过低,导致我国保健食品行业多年来呈现产品泛滥、价格混乱、质量堪忧的局面。部分企业擅自生产保健食品,有的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能、误导公众,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保健食品行业鱼龙混杂,严格监管、提高门槛有助于规范行业,助推行业发展。
根据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锋表示,目前具体管理办法正在起草过程中,这一管理办法将对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生产标准和市场营销都做出相关规定,提高准入门槛是大的趋势。
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对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已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继续加强对保健食品源头的把关,严格审评审批,适时组织对上市保健食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抽验,严厉惩治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夸大和虚假宣传的行为。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