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年来三大牛奶巨头在资本市场的不败,仅是政府扶持的结果,而非诚信方面刮骨疗毒之功,将是消费者与中国制造的悲哀
三聚氰胺发生一周年,市场人士原有的所有设想全部落空,伊利、蒙牛、光明三大乳企巨头仍然稳坐前三位置,行业格局没有根本性改变;强大的行业规范和政策扶持,令业内感叹我国乳业凤凰涅槃般的新生。
面对那些结石婴儿与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现在对中国乳业做太多沾沾自喜的判断是轻浮的。只有食品安全真正被当作头等大事,参预造假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罪责,在食品文化上天然回归以扼制添加狂潮,三聚氰胺的学费才算没有白交,中国制造的形象才能够树立。
从2004年的安徽阜阳假奶粉事件开始,公众对食品安全产生严重的信任危机,到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爆发,信任危机达到极致。
客观地说,政府部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法律的修订随之而行。我国政府和专业人士开始重新审视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并决定修订《食品卫生法》,将其作为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唯一法律。法律明确了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废除了免检制度,将名人代言行为上升至法律层面,还明确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
立法与依法而行是两回事,由于程序关系,立法滞后并不奇怪,重要的是依法而行、尊重法律精神,方能给受损者以经济补偿与精神安慰。但执法薄弱与行政干预依然是法律人士与消费者维权的痛处,三鹿奶粉事件曝光之后,2008年9月,香港《大公报》报道,河北的一位律师透露,“上面”9月14日给律师们开过会,重点强调政府已做大量工作,让“服从大局,保持稳定”,不要过多涉及三鹿奶粉事件。
2009年2月,兰州市消协公布,“问题奶粉”事件赔偿工作从去年年底开始,甘肃共有15680名患儿领取了赔偿金,占到应获得赔偿患儿的90%。奶粉事件的患儿赔偿金共分3类发放,其中未住院治疗或住院一般治疗的患儿,赔偿标准按每人2000元执行;重症、接受透析或置管,外科手术等检查或治疗的患儿,赔偿标准为每人3万元;回顾性死亡病例赔偿标准为每人20万元。事实上,这并非法律判断的民事赔偿,而是政府督导下的补偿。虽然聊胜于无,但毕竟不是法律的胜利,而是行政力量的胜利,我们很难指望这样的力量能够取代法律成为长远的规范。
从三聚氰胺事件生发,对于责任与文化的追溯还远远不够。
因为三鹿奶粉事件被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在2009年5月重任“京官”,新职务为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至此,鲍俊凯已是两次调任。2008年底,鲍俊凯从国家质检总局仪器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任上,调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2009年3月,因为三鹿奶粉事件,被中纪委监察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009年5月再任京官。我们没有看到相关部门基于法律、法规以及信用,对官员的调任升迁作出明确的解释,因此很难对将来的食品安全彻底放心。
不仅如此,设计出三聚氰胺添加剂的“科学家”们既未受到良心的谴责,也未受到道德的谴责。他们仍在名正言顺地往食品中添加各种制剂,助推食品添加剂有益于身体的虚幻心理。令人欣慰的是,此后蒙牛特仑苏产品添加剂受到质疑,地方政府开始出台规范,广东省正在为凉茶、凉果以及杏仁饼、广式月饼等地方传统糕点制定地方标准,不公开成分将受到查处。这为寻找天然、不含添加剂的消费者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权利。
中国是制造大国与出口大国,人们希望中国的消费能力成为世界新引擎,制造大国以诚立信,以法律为制度基础,以安全消费为消费腾飞的一翼。三聚氰胺一年来,我们看到了法律的进步,与执法的完善,同样看到了行政的善后,与法律的软弱,如果一年来三大牛奶巨头在资本市场的不败,仅是政府扶持的结果,而非诚信方面刮骨疗毒之功,将是消费者与中国制造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