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在怀为极乐,有长可取不虚生”
人民时评:监管发力,能否降低药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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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8-19 22: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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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8月11日00:1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食品伙伴个性空间H#]h2]?#r4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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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0今后如发现制药厂、药店等场所存在问题,药监部门可现场查封。在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将药监职责权力的加强称为“新突破”。而在此之前,对生产领域缺乏监管一直是我国药品监管工作的“短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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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成为“短腿”,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食品伙伴个性空间,m;U6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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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长期以来,药监部门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以审批代监管的制度缺陷。由于对药品生产过程的监管是空白点,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震惊全国、影响恶劣的“齐二药”事件、“欣弗”事件,就是监管制度存在漏洞造成的恶果。在这样的境况下,不仅药品生产企业“事故”频发,严重危及广大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而且容易成为孳生腐败的“温床”。郑筱萸、曹文庄等药监系统的“大蛀虫”,钻的就是“制度不健全”的空子。食品伙伴个性空间d&]d1L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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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药监部门和公安、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存在分工不明,职责不清的现象,容易出现谁也不管的“盲区”、“盲点”。对于违法药品生产企业,药监部门一般需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才能现场查封,致使药品生产、流通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查处。在基层,药监、公安、工商等监管部门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事,屡见不鲜。这次执法权力“突破”后,赋予药监部门现场查扣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产品、工具和设备的权力,有利于明确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职责,对违法企业形成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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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Z8q2}?U)I&Ys/J(Q0 郑筱萸、曹文庄等“蛀虫”被查处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查找管理漏洞,不断推出改进药品监管工作的新举措。从全面清理已换发的药品批准文号,到出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第一个国家级专项规划;从出台“八条禁令”监管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密集出台的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让人们看到了政府部门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决心,提高了老百姓对中国药品质量的安全感。食品伙伴个性空间Zi!X/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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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举措虽然让人欣喜,但仅仅是个开始。当前,我国仍处于药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药品安全工作形势仍处在拉锯胶着、攻坚破难的阶段。一些制约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还存在防控安全风险的产业基础薄弱、质量保障水平参差不齐等诸多问题。食品伙伴个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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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无法释怀的是,在我国45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中,年销售收入不足亿元的超过85%,起点低、规模小的企业不在少数,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觑。能否解决制约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能否管好这些隐患重重的药品企业,能否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药,不仅考验药监部门的决心和信心,更考验政府部门的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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