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猪面馆之生产管理系列讨论之一:关于串岗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11-26 1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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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于下面这篇帖子http://bbs.foodmate.net/thread-320617-1-1.html

所谓串岗,是指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跑到其他的岗位去进行操作(或影响其他岗位人员作业),离开自己的岗位就是脱岗,但串岗的主要问题是后半部分(即到其他的岗位去操作),故串岗带来的危害比脱岗大得多!

对于无意义或者恶意的串岗我们这里就不讨论了,我们大家讨论下如果是员工(往往是优秀员工)出于好心或者说责任感,看到别的岗位吃紧或有问题,主动去帮忙(他的行为就是串岗),那这种形为我们如何评价,如何进行管理

上世纪九十年代,栩第一次出外打工的时候,我们工厂当时一位经理反复和我们强调了一个理念,我记忆至今,也影响至今:
1、任何情况下(指未经允许或授权),狗抓耗子都要受到惩处(不管你抓到多大的耗子);
2、未经上司允许或授权(授权是指一些特殊情况,如可能引起人身安全或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任何人任何时间不能串岗,否则重罚!


另,也欢迎参与生产管理系列讨论之二:关于越级或跨部门指挥http://bbs.foodmate.net/viewthread.php?tid=321617&page=1&extra=page%3D1

[本帖最后由 许栩 于 2009-11-26 10:29 编辑]

TAG:

石竹之家 石竹 发布于2009-11-21 10:16:10
倒了油瓶也不扶?

我抛一砖大家继续讨论。
土豆等你来! 土豆烧牛肉 发布于2009-11-21 10:22:56
我觉得还是要看事情的紧急程度综合判断,不可一概而论
小和的个人空间 小和 发布于2009-11-21 10:23:48
这样不是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1
许栩的个人空间 许栩 发布于2009-11-21 10:29:56

QUOTE:

原帖由 石竹 于 2009-11-21 10:16 发表
倒了油瓶也不扶?

我抛一砖大家继续讨论。
石斑,这叫钻牛角尖了
许栩的个人空间 许栩 发布于2009-11-21 10:32:50

QUOTE:

原帖由 小和 于 2009-11-21 10:23 发表
这样不是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1
对,可以这么说!
问题是我们大多人没有做好自己的事却去帮别人做事(或指使别人做事)!

十多年来,栩经历过三次重大安全事故(两次是剪掉了一个指头,一次是失去了三根指头),很不幸,这三次事故都是由于善意串岗造成的……
老马的地盘 zaizai01 发布于2009-11-21 10:33:26
真是要“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睁只眼————照顾好自己的事情
闭只眼————假装什么没有看见
wlm12345发布于2009-11-21 11:03:04
这个东西不好说啊
一般是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好
许栩的个人空间 许栩 发布于2009-11-21 11:05:09

QUOTE:

原帖由 zaizai01 于 2009-11-21 10:33 发表
真是要“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我们要现场管理人员干吗?!串岗的前提是未经允许,当现场有事发生时,管理人员应该去合理调配与安排,员工做好本职工作足够了,否则,自己门前的雪没抄清,反而把人家故意留下来欣赏的瓦上霜给整没了……
安全钮的个人空间 安全钮 发布于2009-11-21 13:12:42
呵呵,好话题!
善意帮助和规则制度的矛盾。
说个亲眼目睹的工伤:A是一个各方面表现都很好的职工,生产时上道工序物料(面团)供应不及时,A未经任何授权(现场有二级管理人员在),直接去和面机取面,未按操作规程:先停机后取面。而是直接取面,手指被打断。
个人认为:1、操作规程是铁的纪律,必须执行、遵守。(还是那句老话,规程有问题可以改,但改之前必须执行)
2、制度应该严格执行,串岗是错的,要处罚。
3、岗位之间需要协调的,需要在制度上完善而不是临时起意。
4、其它岗位发生意外情况,确需串岗处理的可以比照紧急避让的司法解释,免于串岗处罚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受到危险的威胁。
  第二,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
  第三,必须是在没有其他办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
  第四,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是根据紧急避险的特点和实施紧急避险的目的确定的。具体说来,紧急避险所引起的损害必须比所避免的损害要轻、要小。)
gongxingjie发布于2009-11-21 14:10:50
呵呵,说句大家不喜欢听的,那要看公司的领导怎么说了,他的态度很重要,另外,串岗就是串岗,不要找其他理由,大多领导都是这么说你的,后果往往是费力不讨好!
瘦石札记 瘦石 发布于2009-11-21 14:17:31
个人不赞成工人串岗,哪怕是善意的,长期的串岗行为的存在,势必会降低现场管理人员的威信,降低公司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及说服力。
出现串岗现象,现场管理人员应该负很大的责任,人员不能进行合理安排和及时调配,才会造成工序间产能不平衡,既然工人都已经发现了问题,擅自离岗,管理人员还不能及时做出应对措施,实在是不应该。
许栩的个人空间 许栩 发布于2009-11-21 14:40:06
列一下串岗可能带来的影响与危害:
我们仍以狗抓耗子为例:
1、因狗到外面抓耗子去了,可能被人偷东西(狗的职责是看门),也即串岗造成的第一个影响是本职工作不能完成,再严重一点,因本职工作在你串岗是没有人去做,极可能造成重大的安全或质量事故;
2、因狗对耗子的习性及逃跑路径不熟,极可能在抓耗子的过程中撞到东西或其它情况造成他人伤害,也即串岗后因你对所在岗位的操作和要求不清楚(你昨天知道并不代表你今天一定知道,刚才知道并不代表现在知道,比如有人在维修),极易带来重大的安全或质量事故,比上一点的可能性或者说隐患更大一些;
3、狗抓耗子对猫的积极性有严重影响,也即串岗还有可能带来不河蟹的情况……
东海钓夫的小船 东海钓夫 发布于2009-11-21 14:46:47
俺刚毕业参加工作的时候(上世纪90年代)受到的岗位培训(非正式):不要叫你干啥就干啥,干完了就跟没事人一样,大家要互相帮忙,哪里有活就搭把手。

这个在当时集体所有制企业非常提倡,要的是团结一致,共同做好工作。

但随着功利主义的盛行,加上管理越来越规范,这种思想就有点过时了,上班不许串岗,不许聊天已经成了一条基本的劳动纪律。
小和的个人空间 小和 发布于2009-11-21 14:47:55

QUOTE:

原帖由 许栩 于 2009-11-21 10:32 发表


对,可以这么说!
问题是我们大多人没有做好自己的事却去帮别人做事(或指使别人做事)!

十多年来,栩经历过三次重大安全事故(两次是剪掉了一个指头,一次是失去了三根指头),很不幸,这三次事故都是由于 ...
偶滴天啊!这么严重啊!
许栩的个人空间 许栩 发布于2009-11-21 14:57:12
回复 15# 小和 的帖子
相对来说,食品行业工人受到人身伤害的可能性小一些,其他行业因为串岗而发生事故而丧生的人真不知有多少(比如煤炭行业、比如机械制造等)。
康桥夕阳的个人空间 康桥夕阳 发布于2009-11-21 15:02:46
回复 14# 东海钓夫 的帖子
俺原来也是抱你说的这种思想。但现在时代不同了。机械化、自动化、专业化程度更高了。分工也越来越细。
好心更容易办坏事。
你看现在每个岗位的职责多明确,以前哪有这么多?
嘿嘿
flyingmouse的个人空间 flyingmouse 发布于2009-11-21 15:10:53
定岗定位是说每个岗位的工作和职责都是经过策划,制定好的。尤其技术岗位,不同岗位技术操作要求不同。否则由同一个人担任就可以了,干嘛还要多人?老板还有多付工资,老板都很现实的,没人会那么傻。
wuyuling发布于2009-11-21 18:15:45
偶们公司就是个另外.老板规定你不只要做这个还要积极去帮别人,为此偶还被他批了一顿.......... .在大公司分工明确,在小公司就是老板看不得你闲...恨不得你一个人全干了............
shimingyun的个人空间 川东顽石 发布于2009-11-21 18:36:02
串岗就是串岗,没有什么善意恶意之分。
一个萝卜一个坑,你就得钉在自己的岗上。你跑到别的“坑”里,那别的“萝卜”咋想?咋办?长此以往,是不是会助长别人的惰性思想?
wuyuling发布于2009-11-21 19:15:42
其实都是看情况的,该去串岗就去串...不该去坚决不要去...否则后果自负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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