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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大中型城市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07-27 17:12:07 / 天气: 晴朗 / 心情: 高兴

浅议我国大中型城市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
作者:陈 慧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80

 浅议我国大中型城市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
陈  慧
(北京物资学院00513班,101149)

摘要:农产品流通一直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交汇点,近年来我国大中型城市的农产品流通发展迅速,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渠道。但目前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有流通成本高,流通模式落后和法制建设不健全等。应针对具体国情,建设适应我国发展路线的新型城市农产品流通体系。而新体系的畅通,仅靠目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经销公司是不够的,必须使其发展成为功能齐全、规模大、辐射能力强、现代化程度高的流通中心,才能担负起重任。该体系具备很大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减少流通环节、保证卫生条件,减轻城市环境压力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等多方面。而实现这种新的流通体系首先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法规的支持,另外流通环节的具体建设也必不可少。研究和完善大中城市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整体建设有着十分重大的实际意义。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流通渠道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商品流通业态变革和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尤其近年来,城市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异常活跃,发展迅速。然而,流通仍是目前我国城市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因此,促进农业流通现代化是推进流通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大中型城市的农产品流通不仅是人民生活的后勤保证,还关系到我国城市建设的经济命脉和未来发展,具有的社会意义远远高于经济意义。加快推进农业流通现代化是大中城市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施扩大内需的重要保证,也是应对加入WTO挑战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内在要求。如何结合实际对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从高度进行定位、改进,并建设一条新的流通渠道,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历史使命。
一 我国大中型城市农产品的流通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产品流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多元化的流通格局开始出现,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也已初步形成,但同时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充分认识现状,认清我国已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是建设新型的流通体系的必要前提。
(一) 我国农产品流通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流通取得的成绩有很多,主要表现在:
1. 农产品流通体系已基本形成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已基本形成,并已出现了以下几种流通渠道:
(1) 生产者——产地市场——运销批发商——销地市场——零售商——消费者;
(2) 生产者——批发商——销地市场——零售商——消费者
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基本形成,大大加速了我国的农业市场化进程,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也起了重要推动作用,同时也为广大市民提供了生活保证,使人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不断提高。尤其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很快,它的出现是我国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以北京为例,涌现出了如北京京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等现代化程度较高、辐射能力较强的大型批发市场,1999年与1986年相比,市场数量由892个发展到4249个,年成交额由28.35亿元增加至2715.01亿元,平均每市成交额由317.8万元上升为6389.8万元,分别增长了3.8倍、94.8倍与19.1倍。同期,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交额占集贸市场消费品成交总额比例由3.6%上升至12.5%,也提高了2.5倍。
2. 出现了多种经营方式
近年来我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流通经营方式正逐渐由传统商业经营向现代经营方式转变,虽然大部分还处在散户经营状态,但发展迅速,多种农产品经营方式已开始出现,并逐步形成了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个体经营为辅的大中城市经营方式。各地涌现出了大量的农贸市场及批发市场,个体商贩更是随处可见,大大丰富和提高了城市人民的生活水平。尤其近几年农产品配送和连锁经营也十分活跃,一部分农产品及生鲜食品已走向了超市,既保证卫生,又便于采购。如深圳布吉、天津金钟、无锡朝阳等批发市场在发展配送和连锁经营方面是成功探索和实践的典型,它们的经验很值得学习和借鉴。
3. 交易方式正在逐步完善
虽然总体上我国农产品交易方式还处在现货交易和现金交易的阶段上,但较为先进的交易方式已开始出现,整体方式正在逐步完善。部分批发市场开始采用电子票据结算、拍卖竞价、会员制等现代经营管理方式,提高了交易的规范性;一些市场也已由建场初期的单一功能向综合型、多功能方向发展,为交易直接或间接服务的设施和配套服务正逐步完善,有个别一级批发市场正逐步形成“买全国、卖全国”的格局,并向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转变。农产品期货方面也有所发展,出现了郑州、大连、上海三家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这些成绩,为保障大中城市居民的商品供应和市场价格稳定发挥了很大作用。
(二) 我国农产品流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目前我国的农产品流通已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认清问题,针对问题进行改革,对促进现代化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的建设,实现大中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探索新时期农产品现代流通模式,规范农产品流通也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其问题主要表现在:
1 农产品流通环节复杂
虽然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已基本形成,但其环节仍过于复杂,大部分农产品流通仍以传统模式为主,流通规模小,渠道杂乱,缺乏流通效率较高、规模较大、产业化运做的流通主体。从生产者到消费者要进行少则三次,多则五次以上才能完成的销售过程,其过程自然就产生一级批发、二级批发、甚至三级批发的现象出现,因流通成本高,其价格自然会级级增长。如图:
   


这样就出现了一种“两头叫,中间笑”的情况,意思是说对于农产品价格而言,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不满意,生产者嫌收购价太低,消费者嫌零售价太高,而农产品流通环节利润空间很大,很大的利润都被中间商赚取走了。
2 农产品流通模式落后
(2) 流通理念落后
虽然在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上已出现了各种现代化的交易方式,但总体上交易和解算方式仍比较落后,无论是大型市场还是中小型市场,基本上是单个生产者的摊位、买方和卖方一对一的议价成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方式,很少有中间人代理,也不搞统一解算,这与国际上先进的拍卖交易、代理交易以及市场统一结算相比,落后很多。在世界许多发达国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上,方便快捷的现代交易方式——电子拍卖已经被普遍采用,而这个词语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还相当陌生。另外在农产品期货市场方面,政府政策导向也只是采取试点、加强规范而已,大部分人还很不了解,也不敢涉足,虽然目前国内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已有郑州、大连、上海三家交易所和五个交易品种,但比起国际水平依然差得很远,也未发挥出其应有作用,难以满足我国农产品流通的需要。
(3) 流通手段落后
近年来,在国家鼓励和市场调节之下,大规模的农产品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正在逐步形成,但区域内农产品综合物流配送体系尚未成型,网络分布不够均衡,农产品大宗物流与连锁超市生鲜区之间未能有效衔接,冷链物流还没有出现。现在我国各级政府鼓励、支持的“菜篮子工程”中承担零售环节流通的主渠道仍然是传统的农贸市场或肉菜市场。我国农产品和农资的连锁经营在一些地区也已起步,并取得了初步进展,但总的看,发展水平还很低,突出表现在连锁经营企业少、规模小、规范化程度低。
(4) 流通技术落后
我国的农产品流通通常以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形式为主,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损失很大。有数据统计,我国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上的损失率在25-30%左右,保鲜技术和流通加工等后续处理方面明显不足。国外水果经过采后储藏加工,增值比例为1:3.8;我国却是1:1.8的水平,原因在于我国的交易商品绝大多数以原始形式销售,加工处理程度低,基本上是不分等级,质量无统一标准,从而造成农产品附加价值低。农产品附加价值的真正实现是在非产地,而我国农产品的鲜销方式限制了其增值。世界发达国家果蔬产品的加工量占总产量的75%,全世界加工量的平均值为23%,而我国仅占4%。我国农业部规划,到2010年,农产品产后处理率要达到产时的45%——55%。要达到该目标,仍需走很长的路。
1 环境保护环节薄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各类批发市场为中心、城乡农贸市场为基础、直销配送和连锁超市为补充,产区、销区、集散地市场相结合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但是,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农产品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用地与城市功能发生矛盾,很多市场属于临时占地,设施简陋,市场管理环节薄弱,缺乏对农产品卫生、防疫和安全等的有效监控。作为生鲜供应链销售终端的城镇农贸市场频繁扩建,给城镇的垃圾处理、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直接造成压力。据有关资料显示,蔬菜中毛菜和净菜销售的结果比较,100吨毛菜可以产生20吨垃圾,由此可以推算出毛菜进城到农贸市场上销售时存在着一个数量惊人的无效物流成本,如果再加上相关垃圾处理、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方面的费用,维持一个农贸市场的正常运作,成本开支将是惊人的。
2 市场法规制度建设滞后,市场秩序混乱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颁布一部完整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交易法,对发展较为迅速,数量、规模庞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也未制定相关“农产品市场法”。因为缺乏有效的市场交易规则,加之市场参与主体众多,成分复杂,因而哄抬物价、短斤少两、掺杂使假等行为时有发生,市场秩序较为混乱,
3 信息化建设不足
目前我国的农业流通信息化建设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民科技素质不高,信息化意识不强,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利用信息的能力较弱;
2.网络成本较高,农业信息化基础工作水平低,阻碍了流通信息的普及;
3.技术实用性差,不能给农民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农民也不会自发地用网络获取流通信息;
4.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还没有完成,电子商务给农产品销售带来的作用尚未较好发挥;
5. 农业信息网络人才缺乏,由于对农业信息网络人才不够重视,加上培训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农业信息专业库的建设、更新速度缓慢,提供的流通信息也缺乏实时性。
二 我国大中城市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构建思路及其优势
农产品流通一直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交汇点,建设和发展农产品流通中心,具有的社会意义远远高于经济意义。能否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从农产品的采购、加工、交易、配送等一条龙的流通体系,确保农产品安全便捷地从产地进入消费领域,关系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关系到我国的社会安定团结,也直接关系到大中城市的形象。同时对推动农产品流通的产业化、规模化,实现批发市场结构布局调整和功能创新,也具有重大意义。在这方面,美国和日本较为先进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对我国有较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其流通的模式对于我国建设新型体系也有很大的参考作用。
(一) 美、日农产品流通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农产品流通渠道较短,主要从产地批发市场直接出售给零售商。而日本是工业发达国家,农产品主要依赖进口,其流通渠道主要包括中央批发市场、地方批发市场、中间商批发市场和零售组织以及供货组织等。美、日的农产品大中城市农产品流通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点可以为我国所借鉴:
1 借鉴日本经验,规范农产品市场行为,制定法律法规   
日本农产品法律法规较为健全,对农产品流通的保护也比较到位。日本1923年就制定了《中央批发市场法》,将批发市场分为中央批发市场、地方批发市场、规格外小型批发市场三类。另外,也较早制定了《零售法》,对从事零售的组织给予利益保证。而我国的大中城市农产品流通法律法规还应加强和完善,虽然中国农产品市场管理法规《批发市场管理办法》于1994年12月颁布,但仍然不能有效全面协调和规范各种市场行为。农产品的流通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以保证其流通渠道的畅通。
2 借鉴美国经验,使渠道结构缩短化和一体化   
美国农产品78.5%从产地通过配送中心,直接到零售商,而车站批发商销量仅占20%左右。由于渠道环节少,农产品流通速度快,成本低,从而大大提高了渠道效率。美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直接化对我国发展农产品流通有着较强的借鉴意义。中国农业既有与美国相类似便于区域分工和专业化生产的条件,也具有日本人口众多生产分散的特点,在农产品营销渠道结构选择上,要根据国情吸收经验,建设最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产品流通渠道,使渠道缩短化及一体化。
渠道组织多元化,特别是农业专业合作社   
在日本和美国大多数农民都加入合作社,主要有销售合作社、生产资料供应合作社、农业劳动合作社、共同使用农业设备合作社、农业技术中心和多功能的合作社,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都建立了为农民和农业服务的各种合作社。我国应加强这方面的建设力度,加大各种农业合作社的控制力度,既可增强农产品流通一体化,也是农民进入大中城市市场的最好形式之一。
4、服务性渠道组织齐全
为配合农产品高效流通,美国和日本均产生了许多专门为农产品交易服务的渠道组织,如装卸公司、运输公司、加工和分类配送中心以及银行等等。按部就班地加强农产品流通的服务性渠道是建设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步骤。现在我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配送服务也在蓬勃发展起来,各类运输公司及加工配送中心都如雨后春笋般涌出,但其组织规模一般都较小,经营方式也较为混乱,还有待继续规范化和政府引导。
(二) 新型大中城市农产品流通框架的建设思路
随着大中城市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立一个完整的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至关重要。而合理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是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针对我国大中型城市发展情况,建设一个新型的农产品流通框架体系。该体系由两条流通渠道组成,即由现代化的新兴流通渠道和规范化的传统流通渠道相结合,共同承载大中城市农产品的流通。
“生产者或代理商―农产品经销公司―农产品零售环节―消费者”的现代化新兴流通渠道作为一条主干道,将成为今后大中城市农产品流通的主要发展方向。而“生产者或代理商--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消费者”的规范化传统流通渠道作为一条辅干道,将是今后一定时期内大中城市农产品现代化新兴流通渠道的重要补充。该体系又包含四部分具体环节,即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经销公司、农产品配送中心、农产品连锁超市。渠道是主体,而环节是枝叶,两者相辅相成,没有具体环节的建设就没有整个渠道。因此各个环节的具体建设十分重要,亦是今后我国工作的重点。而政府正确有力的法律政策则是整个体系顺畅建立的前提和保证。
(三) 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优势
新型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将具备很大的优势,主要表现在:
1 流通环节减少,政府调控作用增强
以往的农产品流通多为散户经营,国家调控力不强,农产品经多级转手其价格增长幅度很大。构建与国际化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可以确保农产品安全便捷地从产地进入消费领域,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中的价格增长,政府也可按照“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优势,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形成基地”的取向进行经济规划,给产地农民一个明确的信号,引导农民根据本地区资源、经济、技术、市场、人才、种植特色等比较优势,发展优质农产品,避免盲目趋同,有利于形成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生产结构。
2 农产品卫生条件得到保证
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鲜经营场所的生鲜产品质量、集成度和经营环境要求都在不断提高,在新型的流通渠道中,适应这种消费趋势的生鲜连锁超市将会成为生鲜产品销售不可替代的主要环节,它对进入城市的农产品严格把关,营销渠道直接快速,并结合城市农产品配送中心对农产品集中统一配送,规模也比散户经营大得多,流通速度大大加快,卫生条件受国家控制,绝对可以让市民吃上放心肉,放心蔬菜。
3 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诱发无限商机
1) 农产品配送和连锁经营带来商机
伴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后勤服务的社会化,农产品配送和连锁必将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新型流通体系将带来农产品配送和连锁经营的极大商机,对国内企业适应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竞争形势,提高流通的现代化水平和效率产生积极影响。仅就广东省来说,在农产品配送和连锁经营方面就有60亿的商机可挖,在深圳方面也有极大的商业潜力,可见新体系可带来的商业效应将是巨大的。
2) 农产品自有品牌带来商机
我国农产品一向缺乏自有品牌,例如新疆的葡萄出口到香港摊在地上卖,而美国的葡萄在香港却挂着卖,我们的葡萄虽好,但价格却卖不高,就是因为没有自有品牌。又如源自中国的新西兰猕猴桃,品种品牌优化后再以高价返销中国。应把产品开发、产品特色和自有品牌结合起来,如果能在加工配送中对农产品进行定牌包装,将会带来极大的产品增值。
3) 农产品深加工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我国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发展滞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相脱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还很低,1997年我国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仅为0.79:1。而在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产值一般相当于农业产值的3--4倍。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有利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有些农作物如大田作物生产、初级加工没有比较优势,如果将现有产品深加工,则可制成高级食用油脂、植酸、醇溶蛋白、玉米黄色素、谷氨酸、高级饲料等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不仅可以提高综合利用水平,还可以解决大量的劳动力剩余问题,并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4) 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减轻环境压力
以往的农贸市场机制未能理顺,批发和零售功能在空间上混为一体,导致人流、物流混杂和环境污染,管理环节薄弱,缺乏对农产品卫生、防疫和安全等的有效监控。而农产品连锁超市的地点经严格规划,功能分区明确,不会再与城市正常用地发生冲突,对于城市的环境污染也可大大减轻。
三 加快建设我国大中城市农产品流通新体系的途径
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新的经济环境和大中城市农产品流通规划,紧密结合农产品市场结构布局调整、功能的创新和农产品流通实际情况,建设新型体系势在必行。如何建设和发展我国大中城市农产品流通有很多实现途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 加强流通体系法规政策的建设
农业是基础产业和弱质产业,需要政府扶持和管理,这是国际的普遍做法,政府的政策及职能对流通体系的效率也有着重要的影响。政府的政策法规影响着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结构、行为和绩效,是其建立的重要保证,而近年来我国政府也切实地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1 加大法规政策的建设力度
近年来,我国政府特别重视农产品流通,已制定了有关政策,并进一步加大投入,积极支持农产品流通产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农业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总局已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另外日前农业部也出台了《农业部关于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意见》,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将为农产品流通改革提供了必要的社会环境及充足的资金支持。目前类似这样的政策法规还不够,法律也还不够完善,应在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从各级政府、行业协会两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和建设法规,以帮助和支持农产品流通中心的建立、发展和完善,规范农产品流通市场的法律制度。同时应继续加大这方面的资金投入,使法律的建立和执行落实到实际中去。
2 扩大宣传引导的力度
如果想要大中城市的新型农产品体系能够正确、顺利地发展,那么政府的宣传引导和宏观调控必不可少。加大政府的宣传力度,不仅可以引导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协调统一,保证农产品在正确的方向下公平交易,还可以及时反馈供需信息,带动产地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另外对于新型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早已习惯于在农贸市场讨价还价的广大市民恐怕还不适应,这就需要政府的大力宣传,将农产品连锁经营的优势深入民心,引导和鼓励市民到超市去购买农产品及生鲜产品,以便新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能够在大城市迅速蓬勃的建立起来。
(二) 巩固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建设
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经销公司,农产品配送中心以及各类农产品连锁超市将是构成新型农产品流通框架体系的重要环节。建好这几个环节,是建设我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关键,也是实现流通渠道畅通无阻的重要保证。
1 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应逐步转变成为农产品信息港、拍卖所、质量检验所、加工厂等,应在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上进行改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并增加新的管理体制。企业性的批发市场可以外建基地连接生产者,内建零售系统直接面对消费者,成为自成体系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性企业。据悉,北京市将在五环路以外建立四大中央级批发市场,取缔四环路以内所有批发市场,城区留下的大量空白点恰好为流通中心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到2004年前后,规划市区将形成9个左右规范化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2个为占地约30公顷左右的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2 农产品经销公司
应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农产品经销公司,扩大其数量和规模,规范农产品经销公司的经营渠道及方式。同时由政府认证其资历,自身承担保证经营农产品安全无害的义务,如出现问题,取消其经营资历,并按照有关法律追究共责任。以北京为例,从2006年以后凡进入北京的农产品必须经经过认证的农产品经销公司的规定许可。到2008年前,北京市农产品经销公司的经由率将达到30%-40%。
3 农产品配送中心
农产品配送中心规模相对大,功能相对强,流通量相对大,辐射范围广,应加大其建设力度。农产品配送中心的功能定位、布局须统筹规划,严格按其选址规定进行选址,并在配送中心内配备相应的设施建设,使其尽可能发挥最大功效,作用覆盖全市。据报道,从2002年到2005年北京市将建立20-30个农产品配送中心,保证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另外,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将投资8亿元建立大型现代化农产品配送中心。据悉,建立这样大的配送中心在全国还是首例。
4 农产品连锁超市
作为大中城市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主要销售环节,农产品连锁超市可有效降低农产品经营成本,极具竞争优势。现有的超市可以扩大其生鲜经营部分,在社区也可大力扩展专门的农产品超市或社区菜市场。新设农产品超市的位置,应便于该社区居民购买,服务半径在500米左右。新建、改建居住区(小区)应按市政府规定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规划建设农产品超市,已建成的居住区未按标准配建的,应设置相应规模的农产品超市或社区菜市场。就北京来说,到2008年前,在北京农产品的零售业中,连锁超市的销售额将达到50%-60%,对于我国的其他大中城市,也要力求在未来的十年内超市销售额不低于40%。
(三) 建立完整的农产品流通信息系统
在信息网络化市场经济时代的今天,建设一个缜密合理的农产品流通信息系统十分关键。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核心是规范管理,应统筹规划,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农产品流通信息系统,并且在抓好网络软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市、县(区)两级信息平台的搭建工作,形成信息采集和传送渠道,增强实用性,并加强人员培训工作。国家在十五计划中要求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强化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重视信息网络技术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应用。据了解,北京市2006-2008年将全面建成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以实现生产和交易信息联网管理化,使市内的农产品流通得到更好的控制。
(四) 改进传统农产品交易方式
我国目前的农产品买卖主要为现货买卖,对期货市场认识较少,但期货市场在国外市场中应用相当多。应积极发展我国的期货市场,它有着降低风险及价格发现等优势,对我国农产品流通的进一步发展有着关键作用,而期货市场的顺畅发展也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及法律法规的保证。另外,随着批发市场的进一步发育,应引入“拍卖制”等高效率的批发交易机制,同时应通过对全国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计算机的联网,制定市场拍卖规则,实行农产品的分级标准化,最终形成全国统一的拍卖市场,将是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方向。
四 结论
虽然我国建立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时间还不长,但目前农产品市场流通产业已成为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成为农业扩大生产的决定性环节。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方式正在发生一场变革,新兴的超市及相关业态,在不远的将来将取代农贸市场。发展新型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关键在于一个整体全面的规划和战略目标,应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积极发展配送和连锁经营,在决策步骤和具体操作上,既要大胆探索,又要坚持从现实基础出发,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同时借鉴外国的优秀经验,扬长避短,发挥自身优势,建立新型流通渠道,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产品流通的落后状况。同时,把握住入世这千载难逢的机遇,建立起新型的农产品流通,以增强我国农产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方昕. 2002-03-05.生鲜供应链现状与发展方向分析.中国营销传播网
(2)方昕. 2002-03-05.农产品物流为何“两头叫,中间笑” ?中国营销传播网
(3)寇平君.卢凤君.沈泽江. 2002-09-28.对农产品市场流通模式的战略性思考(附表).中国农网
(4)闵耀良. 2002-09-24.浅仪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面临的战略.桂平农业信息网
(5)孙剑.李崇光. 2003-07-17.美国和日本主要农产品营销渠道比较.上海农业网
(6)孙剑.李艳军.基于一体化战略的农产品物流系统模式.《商业时代》杂志.2003年第17期

作者简介:
陈慧,女,1982年4月27日生,北京物资学院学生。通信地址:北京物资学院00513班  邮编:101149,电话:010-89530728或13810431468,E-mail:
chenhui42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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