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 下一篇

乳品新政未限制复原乳 两大阵营舌战升级

发布: 2009-7-24 17:19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 查看: 61次

  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日前联合发布《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下称“新政”)。尽管与去年6月颁布的文件相比,修订版本对企业奶源控制提出更高的要求,并且修正了对巴氏奶与常温奶的产品定义,但是两大乳业阵营的矛盾并未化解。

  相反,有关“复原乳是否列入灭菌乳范畴”的激辩进一步升级。

  不满乳业标准话语权被“常温奶阵营”抢先夺走,昨日,“巴氏消毒奶阵营”的多家公司向CBN记者透露,他们将上书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员会,建议乳制品今后要对鲜乳、纯乳和复原乳区别标注,从而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据了解,与常温奶相比,巴氏奶的营养成分保持得更好。一旦区别标注,很可能摊薄常温奶的市场份额,巴氏奶的整体销量随之升高。

  长期以来,以蒙牛、伊利为代表的常温奶企业,以光明、三元为代表的巴氏奶企业,是中国乳品行业的两大阵营。常温奶,包括“以生鲜牛奶为原料”的超高温灭菌乳和“由奶粉勾兑而成”的复原乳,其特长在于保质期长、价格较低,而“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经低温杀菌处理”的巴氏奶,则以“鲜”取胜。如今,常温奶和巴氏奶的市场比例为7:3,而在数年之前,这一比例却是3:7。

  修正性定义化解矛盾

  本报对“两大乳业阵营上演行业标准主导权争夺战”的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最近公布实施的新政中,已删除了巴氏奶和常温奶的一些偏向性定义。这一变化被认为“可部分化解两类企业矛盾”。

  然而,乳业两大阵营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因此而完全化解。

  “新政所说的‘液态乳生产企业所用生鲜乳100%使用稳定可控奶源基地产的生鲜乳’,并不意味着复原乳从此被彻底禁止。”原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长王丁棉昨日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家有规定,乳企可以生产用奶粉勾兑的复原奶,但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复原乳”字样。

  他进一步强调,新政所说的“液态乳生产企业所用生鲜乳”也不是指“企业从此不能以奶粉为原料生产液态乳制品”,而是指“企业如果用生鲜乳作为原料,就必须要求100%使用稳定可控奶源基地产的生鲜乳”。

  “这只是提高了乳制品的奶源质量要求,不但没有区分巴氏奶与常温奶的不同,还进一步混淆了两者的差异。”乳制品行业一位内部人士评价道。

  建议背后的利益

  两大乳业阵营在行业标准制定上的主导权争夺战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

  本月16日,北京奶协、上海奶协、广州奶协等,光明乳业、燕塘乳业、新希望乳业、古城乳业等乳品企业的负责人以及中国农大、东北农大等全国20多个省市区的70多名奶协、奶企、高校代表在重庆召开了一次奶业高峰论坛

  CBN记者留意到,参与本次论坛的奶企均属于巴氏奶阵营的成员。据论坛组织者透露,本次论坛的召开,就是针对常温奶阵营抢先介入并主导制定了《杀菌乳安全标准》、《灭菌乳安全标准》和《生鲜乳安全标准》等三个乳业标准的修订草案。

  “如果我们不集结起来,联合上书建议完善乳业标准的话,损失的将不仅仅是巴氏奶阵营的利益。”上述人士指出,标准的倒退还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

  CBN记者昨日从有关渠道拿到这份联合建议书。据称,巴氏奶阵营建议国家制定《巴氏杀菌乳安全标准》时,应参考国外标准(如美国《联邦管理法典(CFR)》第21号)单独编制《热杀菌工艺过程标准》。

  据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任发政教授介绍,目前我国乳业标准对热处理强度并未作出具体规定,企业可不受制约随意提高热处理强度。“过度热处理不但使营养损失和有害物质生成大大增加,而且改变了乳的质地和风味;反过来促使企业使用稳定剂和香料等非法添加剂,从而增加了乳品的不安全性。”

  巴氏阵营反戈一击

  更重要的是,巴氏奶阵营要求国家相关部门编制起草《乳及乳制品的命名原则(暂名)》标准。这一提议的实质是,反对常温奶阵营通过控制标准制定的话语权,把不是鲜奶的复原乳列入灭菌乳、巴氏消毒奶的范畴,从而令消费者无法从外包装上区分购买到的牛奶,究竟是鲜奶还是由奶粉勾兑而成。最终通过渠道强势进一步扩大常温奶的市场份额,巴氏奶的核心竞争力——采用鲜奶生产奶制品——变得无用武之地。

  “巴氏奶阵营”期望通过本次联合上书给竞争对手一个反扑。

  CBN记者发现,建议书指出“国家标准对产品名称应采用全称而不是简称”。因此建议“杀菌乳”和“灭菌乳”的名称应分别改成“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灭菌乳”。

  在全称前提下,又进一步对比新旧两份国家标准对巴氏杀菌乳的不同定义,并指出无论脱脂与否,乳制品都不应添加食品添加剂,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的乳只能称为调味乳或调质乳。

  在重申上述定义之后,建议书的核心——标“鲜”被顺水推舟般推理出来。据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条例》以及质检总局、农业部《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和法规对乳品标鲜、标纯、标复原等问题已经有明确的规定。新制定的乳品安全标准应与这些文件和法规保持一致,继续坚持“标鲜、标纯、标复原”的原则。比如,巴氏杀菌乳,应标示“巴氏杀菌鲜乳”,以示区别灭菌乳。其强调国际上三十多个国家的巴氏乳均在包装上标注“鲜”字。

  昨日截稿时,CBN记者获悉事件的最新进展是,卫生部不日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上述三个乳业标准,广泛征求消费者、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意见,强调标准制订不会受一家企业左右,并透露“三个乳业标准预计在今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TAG: 乳品

字号: | 推荐给好友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sec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