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在怀为极乐,有长可取不虚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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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6-09 22: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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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S"JA"D|g0食品伙伴个性空间'C8JUs_G:z;v;D 第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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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P,]0 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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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z9J食品伙伴个性空间2}G#s;i0me4gY总理 朱镕基
,Y,]6Z#x)D9w~ E0二○○二年八月四日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x`_ET6dW 第一章 总 则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G9Us!`&u&fB-d K+N6b H? uI c0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m;l(c:I|2]tL2BU2hQF9??#K0 第二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国家药品检验机构。
%L6U.tG+NU&?'o,j_hH0X}+v4xD8M-`9w"o9?0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药品检验机构。地方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jO"v4dpEb-o0食品伙伴个性空间6@ZE$G X+_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符合药品检验条件的检验机构承担药品检验
工作。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C;uJ*p1J5P食品伙伴个性空间H ga1gT,F.X2O,q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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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Kr01lN^1z^-p0 第三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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