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在怀为极乐,有长可取不虚生”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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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分类:药品法律法规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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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O6m+O/t/A+E#TX%v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5YkBo h Y*`9EZq0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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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wj1k7z_0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于2006年3月1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伙伴个性空间gTV;[M%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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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EJ9M0xN$x0 局长:邵明立食品伙伴个性空间3k(XX4G*ScNt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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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食品伙伴个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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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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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食品伙伴个性空间~"O'|n!sd9U:O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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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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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ZQ5v.v+b0 第三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食品伙伴个性空间 ?:XL!M/o#\
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食品伙伴个性空间%tSi X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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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不得夹带其他任何介绍或者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
e7E"v_!c%hW+^0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供上市销售的最小包装必须附有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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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文字表述应当科学、规范、准确。非处方药说明书还应当使用容易理解的文字表述,以便患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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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标识应当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不得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食品伙伴个性空间*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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