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在怀为极乐,有长可取不虚生”
《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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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9-11 22:42:15
/ 个人分类:审证
一、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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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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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许可范围: |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单位必须领取《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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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许可对象: | (一)《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对象为除盒饭、保健食品及前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食品生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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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供资料: | (用A4纸打印,并按下列顺序排列,所附材料必须加盖公章)食品伙伴个性空间c)albMQ)o+p 1. 申请登记表;食品伙伴个性空间-iYCZQX!Qla`[S
d 2. 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食品伙伴个性空间R6BL#L
bZ K 3. 生产场所的地形图、平面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伙伴个性空间'p#H;b#Cc 4. 生产场所从业人员有效健康检查和培训资料证明;食品伙伴个性空间r o;y"W
S6N5~],D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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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许可条件: | (一)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必须符合本规定的条件,同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jrDW2lz,_ Hp0(二)食品生产厂区周围25m内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孽生的潜在场所; -J9P$`!J$G-hkh0(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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