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在怀为极乐,有长可取不虚生”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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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9-18 08:48:39
/ 个人分类:法律法规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2005年8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7月18日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食品伙伴个性空间,g~P;xyZJ5p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yd-Bj!?4{9r,] 5`!D
m3d8p'F4`0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2aq@f*v W 局 长 (Vq:s1yB,Q-["U0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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