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在怀为极乐,有长可取不虚生”
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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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9-22 17: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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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伙伴个性空间[s+YPbG"w8^OWS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卫生部第14号令(以下简称第14号令)的规定,结合上海近期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实际状况,对认真执行第14号令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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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伙伴个性空间4Nx.g+in~ 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第14号令,并不折不扣的执行。食品伙伴个性空间`*L5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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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b3hA%q1uJ0 二、 根据第14号令的要求,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为学校工作重要的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管理和监督责任制,继续完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保卫措施。从本学期起,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和考核指标。食品伙伴个性空间w&[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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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Kzp0 三、 教育行政部门要有计划的对学校主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必须定期参加培训,取得培训合格的资格,按要求上岗。食品伙伴个性空间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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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实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督察。在每学期开学前,要组织全覆盖的检查,在每学期中,要组织抽查,并对施
行不力的学校加大督查的频度和力度。要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总结交流会议,表彰先进,直到读出问题学校,并形成相应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食品伙伴个性空间2l(kU.V6~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8ct$?p%A+ZQ 五、 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标准的几项具体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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