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在怀为极乐,有长可取不虚生”
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9-22 17:21:24
/ 个人分类:审证
%h `;Y0rp|0M6? i0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
km5aYIww0CJ$G"p
5DH"f-d0h:j,x-x0
A7r `~"qy0食品伙伴个性空间H2W"Ddm0F3Yz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aY{Qo{"O
W,d'D;@Mr?0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卫生部第14号令(以下简称第14号令)的规定,结合上海近期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实际状况,对认真执行第14号令提出如下意见:
O6VbK'i3Tg7`5F~7z0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Y}%`pIPW 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第14号令,并不折不扣的执行。
,Eskqg3F0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6^N.U@7T M![ 二、 根据第14号令的要求,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为学校工作重要的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管理和监督责任制,继续完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保卫措施。从本学期起,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和考核指标。食品伙伴个性空间6e B.@0j+a!E5GV2o
9h!t;WR!q,p7T:z.S^(f9a0 三、 教育行政部门要有计划的对学校主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必须定期参加培训,取得培训合格的资格,按要求上岗。
?UR!x_0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_K8q*|T8lz
四、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实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督察。在每学期开学前,要组织全覆盖的检查,在每学期中,要组织抽查,并对施
行不力的学校加大督查的频度和力度。要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总结交流会议,表彰先进,直到读出问题学校,并形成相应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bT}4Zbuk
he0
7s-m;Y&q[d"jbL
\
O0 五、 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标准的几项具体工作要求:食品伙伴个性空间1vo2wR'x
~N
$y!c W uJ A0 (一) 关于学校食堂食品伙伴个性空间AG/Y(`q)\ P{Q
+F5}j^stu(J0 1、 学校办食堂必须取得坐在趋向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订的有关学校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
/bZH/_x0fFk~0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A!]!LBM!Z Y5P 2、 格遵循食品采购与加工的卫生要求,必须使用上海市商委(2002)207文推荐的并有有效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实施“证质一致”、“集约竞标”。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和改刀的熟食卤味。食品伙伴个性空间_EC K!G"C?
Xg8t;Q#nmBM0 3、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的营养配餐员或营养师(士);从业人员要定岗定位,要建立和健全从业人员的日常卫生安全教育制度;要关心从业人员的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0xC}8NA0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i!GO)S
H7rqt:z 4、 建立由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对从业人员、食品原料、食品容器和食品加工过程监督检查的“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学校食堂日检制度”和“学校食堂长假后清扫消毒验收制度”。
e dS{R0
食品伙伴个性空间K)JHDyz u(|{;T'k#b 5、 不得外借学生食堂举办各种类型的聚餐、婚丧喜事、生日聚会。不得盛借外送业务及制售点心等超范围经营。食品伙伴个性空间Dz}~g{:~b
W|t7n,T.T lT0 (二)关于盒饭准入
]? H]Kq]bi0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