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在怀为极乐,有长可取不虚生”
上海市冷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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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9-09 13: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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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冷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z9B av\+{@F3tS3]`0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规,加强冷饮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食品伙伴个性空间;ivn nuj2X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生产经营冷饮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冷饮食品生产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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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 本办法所指的冷饮食品是指各种棒冰、冰淇淋、冰霜、刨冰、食用冰块(片)、果味(汁)冻等冷冻饮品以及矿泉水、盐汽水、矿化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和果味(汁)、果蔬、可乐、碳酸、发酵、含乳、含豆以及含酒精型饮料等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