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在怀为极乐,有长可取不虚生”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12-06 11:40:54 / 个人分类: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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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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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保证化妆品卫生质量和消费者的使用安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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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范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包括化妆品生产企业厂址选择、厂区规划、生产卫生要求,卫生质量检验、原材料和成品储存卫生及个人卫生和健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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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凡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必须遵守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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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lR6r9\?B0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本规范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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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厂址选择与厂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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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A JXz?X!QY0 第五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厂址的选择应当符合市政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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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建于清洁区内,其生产车间距有毒有害污染源不少于30米。食品伙伴个性空间+W"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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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化妆品企业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生产和安全,产生有害物质或者有严重噪声的生产车间与居民区应当有适当的卫生防护距离和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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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厂区规划应当符合卫生要求,生产区、非生产区设置应当能保证生产连续性且不得有交叉污染,生产车间应当置于清洁区内且位于当地主导上风向侧。食品伙伴个性空间0_;[_z#JBm'JQ+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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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生产车间布局必须满足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当设置原料间,制作间,半成品存放间,灌装间,包装间,容器清洁、消毒、干燥、存放间,仓库,检验室,更衣室,缓冲区,办公室等,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伙伴个性空间E$T }0K%E(^ ~L
A}hY~!D2L0 第九条 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产品必须使用单独生产车间,专用生产设备,并具备相应卫生、安全措施。废水、废气、废渣必须经过处理,达到国家有关环保、卫生要求后方可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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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n'iN0W_b t0h0 第十条 动力、供暖、空调机房、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系统等辅助建筑物和设施应当不影响生产车间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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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生产的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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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名单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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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制作、灌装、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人均占地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车间净高不得小于2.5米。食品伙伴个性空间p.z&]:JJU"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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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生产车间地面应当平整、耐磨、防滑、无毒、不渗水,便于清洁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当有坡度,不积水,在最低处设置地漏。应当有翻碗或者蓖盖。食品伙伴个性空间&K;{'j/b$C8D9cS
K7} iR;jvbT0 第十四条 生产车间四壁及天花板应当用浅色、无毒、耐腐、耐热、防潮、防霉材料涂衬,并应当便于清洁消毒。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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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1_$A#\Gd'}0 第十五条 人作人员和物料均须经缓冲区进入或者送入生产车间。食品伙伴个性空间.ap9o sQWZ
&^r&@$ikn}0 第十六条 生科车间通道应当宽敞,采用无阻拦设计,保证运输和卫生安全防护。生产车间内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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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在使用前后应当彻底清洗、消毒。食品伙伴个性空间 GX(U1U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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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设参观走廊的生产车间应当用玻璃墙与生产区隔开,防止人为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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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生产区必须设更衣室,室内应当有衣柜、鞋架等更衣设施,并应当配备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食品伙伴个性空间%z!^,W%B0o: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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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生产产品类别及工艺的需要设置二次更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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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清毒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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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采用空气净化装置的生产车间,其进风口应当远离排风口,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附近不得有污染源。采用紫外线消毒的,紫外线消毒灯的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瓦/10平方米设置,离地2.0米吊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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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立方米。食品伙伴个性空间-]*h9Qf0O/jQ"?\"T#m
#e?g9l&e0 第二十二条 生产车间应当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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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6f|_0 生产车间应当有良好的采光及照明,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于220lx,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于540lx。食品伙伴个性空间:t{W8Am-~"D*[
'N'V@x{VB(t0 第二十三条 生产用水水质及水量应当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水质至少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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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S5q,nFLl`z0 第二十四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有适合产品特点、能保证产品卫生质量的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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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生产企业固定设备、电路管道和水管的安装应当防止水滴和冷凝物污染化妆品容器、设备及半成品、成品。提倡企业生产自动化、管道化,设备密团化。食品伙伴个性空间 h!B rM-BcV W;[$XF&P
b'_(H5n9X D0 第二十六条 凡接触化妆品原料和半成品的设备、工具、管道必须用无毒、无害、抗腐蚀材料制作,内壁应当光滑,便于清洁和消毒。化妆品生产工艺流程应当做到上下衔接,人流物流分开,避免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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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9P!w vD(uc0 第二十七条 生产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包括工艺规程中各个关键因素的检查结果)应当妥为保存,保存期应当较该产品的保质期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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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以及其他有害物品均应当有固定包装和明确标识,储存在专门库房或者柜厨内,由专人负责保管。食品伙伴个性空间/LR*``5~&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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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厂区内应当定期或者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蚊、蝇、昆虫等的聚集和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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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生产区厕所设在车间外侧,必须为水冲式,有防臭、防蚊蝇昆虫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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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卫生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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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Q6er_D0 第三十一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要求建立与其生产能力、卫生要求相适应的卫生质量检验室。卫生质量检验室应当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并有健全的检验制度。从事卫生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经省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食品伙伴个性空间.j*_SP"UL7?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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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每批化妆品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食品伙伴个性空间u(]+w Qr@"w Kw M2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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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原材料和成品储存的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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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原料、包装材料和成品必须分库存放,其容量应当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易燃、易爆品、有毒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食品伙伴个性空间 V,?ItN*G
\M{`+j%]8\o0 第三十四条 原料、包装材料应当分类存放并明确标识。危险品应当严格管理,隔离存放。食品伙伴个性空间6m%~6{6A,^1V @w
Y[(zZ4s0 第三十五条 经检验合格的成品应当储存于成品库,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不得相互混杂。成品库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易腐、易燃品。食品伙伴个性空间4`lI:hs4L"O)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