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在怀为极乐,有长可取不虚生”
上海市豆制品卫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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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9-22 17: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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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豆制品卫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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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制定依据,目的)
lYn|r1fD$cCH"[0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加强豆制品卫生监督管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结合分步实施本市豆制品生产企业规划,制定本办法。
x\"C1cX/@6G0第二条(适用范围)
PV@'f1_4h1z k2t0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豆制品生产经营者)。
Rnt-S2fuc ?5}0第三条(定义)